“迷你恶势力”案重审,一成员被另案处理却未立案
2025-08-13 19:26:35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南方周末
2025年7月,一起被称为“迷你恶势力”的案件在辽宁省北票市法院重审一审开庭,被指控的恶势力团伙由刘振国、张齐、刘雪三人组成,刚好达到认定恶势力的通常最低人数门槛。
案卷显示,1999年至2013年间,三人在辽宁省昌图县借“恶名”之势,阻碍他人收购猪肥膘和猪小肠,并强行以低价从当地屠宰场场主、杀猪户及猪下货贩子处收购猪小肠800000根,强迫交易金额共计1202200元。检方据此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提起公诉。
检方认定三人构成恶势力的主要依据,是他们共同实施了强迫交易行为。但辩方律师对南方周末记者称,张齐与刘雪从未聚在一起过,也没有同时参与任何收购活动。
在这起涉恶势力案中,刘雪被另案处理。2024年8月,二审法院裁定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两人成行
昌图县位于辽宁省北部,生猪养殖和屠宰加工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因毗邻沈阳,昌图县逐渐成为沈阳重要的猪肉供应地之一。
1999年,猪小肠在当地还不值钱。刘振国发现小肠可提取拔素钠、制作肠衣的商机后,便在昌图县老城镇和亮中桥镇8家屠宰场开启了他的“猪下水”收购生意。
经营模式简单而清晰:刘振国负责谈判定价,工人负责清理,而刚出狱的刘雪是收取和转运的关键一环。“这活儿又脏又臭,很多人都不愿意干。”刘振国妻子房海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刘雪当时找不到其他活儿干。”
案卷材料中,刘雪说他和刘振国从小就认识,1999年开始跟着刘振国收猪小肠。判决书显示,刘雪在社会上挺有名,刘振国安排他干活也是利用他的名气帮他做事,每月付给他600元。
2002年底,刘雪因脑出血无法继续工作,另一名后来被指控为恶势力成员的张齐接替了他的工作。2009年刘振国的肠衣厂倒闭后,两人往来渐少。
根据“两高两部”2019 年出台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6条规定:“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南方周末记者综合辩护律师调查笔录以及判决书材料显示,这三人从未同时、共同实施过强迫交易行为。此外,三人亦不存在其他共同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在一起涉嫌强迫交易的行为中,关于被害人的陈述,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截然不同。辩护律师调查笔录显示,无一位被害人表示自己被侵害,而一审判决书显示,控方列出的21位被害人表示曾受到刘振国等人恐吓威胁,“不卖给他就会被殴打”。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原一审庭审中,辩护人曾申请被害人作为证人出庭,被一审法院拒绝。但二审法院曾通知6名被害人出庭。
二审庭审笔录显示,这6名被害人表示自己未被强迫。其中一位被害人说:“猪下水不管价格,给多少钱都卖,因为卖不掉就扔了。”还有被害人自称,出庭时的证言与卷宗内笔录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受到了办案机关的威胁。
辩护律师介绍,在本案重审一审开庭中,控方表示,这些被害人是律师托关系找来的,他们的说法应不予采信。
江苏扬州的一处深化扫黑除恶标语。(视觉中国|供图)
另案处理变“不理”?
除了人数,案件中的另一个疑点是,被原一审认定为恶势力成员的刘雪,判决书上标注着“另案处理”,却未真正被处理。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起诉书声称对刘雪另案处理,但判决书中刘雪却以证人身份出现。对此,辩护律师曾在二审时调取刘雪的立案材料,二审合议庭明确表示并未对刘雪立案。
2025年7月18日,南方周末记者向参与办理本案的公安人员核实情况,对方以“不方便回应”为由拒绝了采访。
根据前述恶势力刑事案件的办理意见,恶势力其他成员可包括“已有充分证据证明但尚未归案的人员,以及因法定情形不予追究法律责任,或者因参与实施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已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人员”。
辩护律师介绍,由于刘雪 2003
年得病后,再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已过诉讼时效,因而属于因法定情形不予追究法律责任的恶势力成员。“若按此解释,根据规定刘雪也不应被另案处理。”
辩护律师所说的规定是指,2014年最高检、公安部关于规范刑事案件“另案处理”适用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行为人依法不应当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适用另案处理。而且,按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中注明处理结果,并将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及相关说明材料随案移送检察院。
“实际上,案件中没有刘雪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报告书在内的任何法律文书。”辩护律师表示,而检方在庭审中将此视为程序瑕疵,并非本案争议焦点。
但在辩护律师看来,原一审法院认定刘雪属于恶势力成员,而办案机关此前却从未对他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这种情况下,他的辩护权事实上已被剥夺。
南方周末记者曾尝试联系刘雪,核实其是否知道自己被立案以及被认定为恶势力成员,但因其身体状况不佳,无法接受采访。
事实上,像刘雪这样判决书上挂着“另案处理”最终变成“另案不理”的现象并不少见。这被法学者视为司法实践中另案处理的异化。
尽管有种种疑点,但2023年11月,原一审宣判认为刘振国、张齐、刘雪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采用威胁或其他手段,在昌图县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认定为“恶势力”。刘振国和张齐因强迫交易罪分别获刑五年、四年。
与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同,恶势力没有具体的罪名,也没有单独的刑罚适用。那么,一旦被认定为恶势力,会对被告人产生何种影响?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陈文涛副教授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从刑罚裁量上来说,对于“恶势力”犯罪,相关意见均明确提出了“从严惩处”的要求,这可能会对被告人量刑产生重大影响。
然而,判决书通常不会明确载明对恶势力成员“从严惩处”或“从重处罚”的表述。加上各省量刑指南不同、把握标准不一致,这可能导致刑事政策适用不统一的问题。
2023年9
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方晋晔在《“恶势力”犯罪情节认定后的从重量刑规范》中,基于2019年中国裁判文书网100份涉“恶势力”犯罪的判决样本,指出“如何从重处罚在实践中出现了一定偏差,存在未予从重处罚或不加区别地从重处罚两个误区”,导致量刑不规范的难题。
截至发稿时,刘振国等人仍在等待重审结果。在原审一审判决中,刘振国除被认定犯有强迫交易罪外,还被指控犯有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