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有罪后 涉擅拍美军航母的中国留学生上诉
2026-08-13 09:26:33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RFI华语
一名中国留学生因使用无人机非法拍摄停泊有美国海军航空母舰及其他舰艇的釜山海军基地,在一审中被判入狱;他在上诉期间继续对案件的法律依据提出异议,主张“一般利敌罪”的指控适用不当。一审被判有罪后 涉擅拍韩军设施和美航母的中国留学生上诉 https://t.co/zvFpUTDsaO pic.twitter.com/CxRtfTOD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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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韩国釜山地方法院刑事审判第5庭以涉嫌“一般利敌罪”并违反《军事基地及军事设施保护法》为由,判处A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与A某一同被起诉的B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法院表示,被告人未经许可擅自拍摄韩国军事设施,给韩国的军事利益构成严重威胁。
周四(13日),釜山高等法院刑事第1庭对被指控犯有“一般利敌罪”及违反《军事基地及军事设施保护法》的中国留学生A某和B某进行了首次二审庭审。控方与被告A某均提起上诉后,本案进入了上诉阶段。
据韩联社报道,在一审中被判处1年6个月监禁的A某对判决提出上诉,主张在适用“一般利敌罪”这一罪名时存在法律适用错误,且量刑过重。
A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在调查过程中,相关情况被描述为无人机拍摄的画面会自动上传至中国无人机制造商的服务器,从而使中国公安或政府部门能够轻易获取这些数据,但事实并非如此”。律师补充道:“我们计划提交额外的技术证据,以澄清这一事实”。
随后,代理律师指出:“我研究过涉及‘一般利敌罪’指控的案例,但相关先例寥寥无几,且该问题在学术界尚存争议”,并请求获准提交进一步的论据与证据。A某方申请进行现场勘验,主张有必要核实诸如拍摄海军基地照片时的具体地点特征等细节,但法院驳回了这一请求。
法院表示,“第一次审判中已经对相同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称“无需进行现场检查即可确定,韩国海军作战司令部基地处于可以从外部观察或拍摄的情况”。B某在一审被判处缓刑,他没有对指控提出异议,并要求维持原判。
B某表示:“我在韩国和中国都没有犯罪记录,目前正在进行社区服务”。他还补充道:“考虑到判决最终生效后,我极有可能被强制遣返,并被迫在韩国处理我的事务,我请求驳回检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A某和B某涉嫌从2023年3月至2024年6月使用中国产无人机和手机,未经许可共9次拍摄釜山韩国海军作战司令部,以及为参加作战访韩的美国海军航母“西奥多·罗斯福”号。2024年6月25日,时任韩国总统尹锡悦访问“西奥多·罗斯福”号时,两人公然使用无人机,企图拍摄该航母等相关军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