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土地被占 湖南村妇自学法律带头维权
2026-04-25 01:26:02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新桥村村民胡雅兰,因土地房屋被政府征收后未获合理赔偿而坚持维权,同时自学法律帮助村民维权,因而遭到当地政府长期打压监控。
胡雅兰和丈夫刘建国拥有一处砖木结构的房屋,建筑面积达458.6平方米。2004年村委会进行拆迁安置,用欺骗的手段诱骗取村民签下不合理协定。胡雅兰早期也寄希望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但过程中令她醒悟,司法程序走不通。她自学法律并带领村民维权抗争。
3月27日,胡雅兰再次前往长沙芙蓉区信访局递交信访材料,被社区人员及警察(警号:012723)带至派出所做笔录后释放。
胡雅兰近日对大纪元表示,2004年10月26日,新桥村委会工作人员在隐瞒土地早已于1992年被湖南省计委转为国有土地的情况下,欺骗刘建国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和《新桥村村民自建房屋安置协议书》,但补偿标准按集体土地执行。
胡雅兰表示,这两份协议至少在三个方面未进行合理补偿。
一、胡雅兰家房窝袒于古汉城3号地块,早就被有关部门转为国有土地建楼盘,应按国有土地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而政府却隐瞒实情,仍按集体土地征收的价格给付,每平方米差价近3,000元(人民币,下同)。
二、没有给予村民任何生产安置。(生产安置是指征收集体土地后,为保障农民失地后的长期生计,划出一部分土地归集体经营,用来补贴村民的长期收入。)
三、生活安置房屋只按照每人12平方米计算,而当时的政策是每人55平方米。
胡雅兰说,当初拆迁的时候,没有通知村民集体土地已于1993年转到华城(房地产)名下。“村民们都不服。征收给的是集体土地低价格,要我们自建房,我还要借款十多万元。将近半数以上的村民不认同政府的补偿实施方案。”

刘建国和村民被新桥村村委会欺骗签定的补偿协议。(受访人提供)
胡雅兰说,早期她还寄希望于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补偿问题,但是各级政府以及司法部门相互串通、推诿,走司法程序的路被堵死。
从2015年开始,胡雅兰带领村民,申请了数百次村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追问村民补偿款的去向及落实情况;监督新桥村道路建设等公益项目的支出等。
胡雅兰表示,村民一直在维权,最黑暗的就是市政府不作为,相关部门一拖二哄三恐吓,“走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根本打不赢。中国的法治环境太差了,对法院我已心灰意冷。”
在二十多年的维权中,胡雅兰被两次非法关押,其中一次被判刑一年半。
“当局就是因为我投诉控告而打击报复我,硬是把我做成刑事案子,这个司法已经从根上烂透了。”胡雅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