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诚诉王志安造谣诽谤 东京法庭10日开庭
2026-02-06 10:25:35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旅居美国的前中国人权律师陈光诚起诉旅居日本的中文网络媒体红人王志安造谣诽谤,该案已被东京法庭正式受理,安排在下周二(2月10日)开庭。
陈光诚周五(6日)通过社交媒体X上发布声明说,“针对王志安对我实施的造谣诽谤行为,我已于2025年12月24日,依法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名誉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请求被告就其侵权行为赔偿名誉侵权损害赔偿金共计3.3亿万日元。该案已被法院正式受理,并确定将于2026年2月10日(东京时间)开庭审理。”
此举是回应前中共央视媒体人王志安于2025年8月18日,在流媒体YouTube上针对其发布的视频。王志安在该视频中反复称,“陈光诚没有盲,眼睛好着呢!”
陈光诚在周五发布的一段回应视频中说,“王志安通过拼接片段、选择性引用、概念偷换以及推理跳跃等方式,得出结论,‘陈光诚不是盲人,他眼睛好着呢’‘陈光诚没有盲,是这个社会盲了’等结论,并据此进一步否定我的人格、诚信以及我长期公共活动的正当性。
“相关视频在网络空间持续传播,并在评论区和社交平台中不断被放大和固化,逐渐演变为对我个人的标签化指控与持续性攻击。
“我没有选择在舆论场中自证清白,我让子弹飞了5个月,让时间沉淀事实,也让社会看清:观点可以争论,立场可以不同,但王志安不但否定可被医学验证的事实,还进而一步步演绎,对我多方诋毁,已经越过了言论自由的边界。
“如今,我已依法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名誉侵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已获正式受理。此举并非针对批评本身,也非回应政治立场之争,而是要求对以寻求事实之名行造谣诽谤之实的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我始终相信,言论有边界,自由有重量。让证据进入法庭,让规则厘清是非,这是我对谣言的回答,也是我对公共讨论最基本的尊重。”
声明
我已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名誉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起诉对象为前央视记者、现自媒体从业者王志安,请求赔偿金额 3 亿 3000 万日元。该案已获法院受理,并将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东京时间)13:10 在第 612 号法庭开庭审理。
… pic.twitter.com/FBaXyiy2HH— 陈光诚 Guangcheng Chen (@iguangcheng) February 6, 2026
原告律师主攻此案涉及的事实性虚假陈述
根据大纪元查询的记录显示,王志安YouTube频道上发布的针对陈光诚的视频时长53分52秒,标签设置为“政治庇护”“美国驻华使馆”。到周五为止,该视频已有48万人观看。
根据“中美对标”节目主持人周五对陈光诚诉王志安案的一线报道(点这里),陈光诚针对王志安诽谤造谣的起诉书在策略上非常克制,也非常精准。原告律师没有陷入王志安视频中设置的像政治、道德或者立场争论等话题,而是把案件范畴严格限制在名誉侵权中的“事实性虚假陈述”。
主持人说,原告律师围绕核心的一点,就是区分“价值评论”与“事实断言”。因为王志安在视频中反复明确地向公众断言说“陈光诚并非盲人,眼睛好着呢”,并指陈“刻意地伪装残障身份”。
主持人表示,陈光诚是否眼盲“属于可以被医学证伪的客观事实,一旦这个事实被证明这个王志安说的是假话,那么他就构成了日本刑法与民法中的名誉侵权罪,不再受到自由言论的保护”。
她透露,在解释起诉原因时,原告律师强调两点。第一,原告是全盲人士,是有医学依据的客观事实;第二,被告的视频内容足以让“一般观众”理解为“原告长期欺骗国际社会,以虚假残障身份从事人权活动,从而严重贬损其社会评价与人格正当性”。
主持人还透露,为何陈光诚向王志安要求高达3.3亿日元的巨额赔偿,这有三重考量。第一,被告王志安在华语圈具备极大的影响力,该视频传播范围极为广,因此侵权后果自然也就放大了。第二,被指控的内容直指原告人格和人生基础事实,精神损害程度被主张为极其重大。第三,高额的金额本身具有明确的威慑作用,是为了划清“什么叫做评论,什么是触犯法律”的红线。
主持人表示,预计接下来是双方旷日持久的日本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