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老人三甲医院接受微创手术 次日身亡
2026-06-24 01:25:54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深圳一名七旬老人因下肢血管闭塞,在深圳一家三甲医院接受微创手术后,次日却因脓毒症身亡。家属控诉,手术中患者便开始腹痛,术后28小时病情持续恶化,却未得到有效检查与处置,最终导致死亡。
据《现代快报》《南方都市报》报道,今年1月10日,深圳74岁居民老莫因右小腿疼痛,前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就诊。次日,确诊为下肢血管闭塞。医生建议进行微创手术以避免截肢风险。
13日下午,医院为老莫进行了(左侧腹股沟)下肢动脉造影手术,但中途却以开通难度大、风险较高,需等待进一步会诊为由中止手术。
“翻看录影才知道,父亲在手术台上已经喊胃痛。”小莫表示,手术终止后父亲腹痛持续28小时且未见缓解,其间家属多次要求会诊并进行全腹CT检查,但院方均未落实。
直到14日下午4时,她父亲被送往全腹CT扫描后即报病危,转入重症监护室时已出现严重酸中毒及休克,最终于当晚9点56分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显示,死因为脓毒症。
小莫认为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向当地卫健部门投诉后,4月30日,深圳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报告显示,院方在诊治过程中存在对病情评估不足、三级查房制度执行不足等三项过失,根据视频材料,上级医生在13日及14日上午均未到病床巡视。
报告同时表示,患者患有全身多发动脉粥样硬化、高血压、陈旧性心肌保塞、慢性肾功能不全等多种严重疾病,是导致死亡的主要病理基础,院方医疗过失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但仅属次要原因。鉴定结论为,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因医护人员过失直接造成患者死亡,属于医疗事故最高等级。而在事故责任划分中,“次要责任”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如患者自身疾病、体质等)造成,医疗过失行为仅起次要作用。
小莫向《南方都市报》表示,她对于“医方次责”的结果无法认同,认为报告过度强调其父亲的基础疾病,却忽略手术后28小时没有任何有效检查和治疗。此外,鉴定书多处采纳院方单方面说法,有失偏颇。如将“术中腹痛”写成“术后腹痛”,又称家属“拒绝冠状动脉电脑断层血管造影检查”,与事实不符。
小莫质疑,“老年人生命体征平稳走进医院,做个微创手术次日死亡,难道医院说个年事已高、有基础疾病就可以完全脱责吗?”为此,6月2日,小莫已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6月22日,南山区卫生健康局相关工作人员就事故回应《现代快报》称,目前已对南山区人民医院及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后续会第一时间向家属通报最终处理结果。
南山区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南方都市报》则称,尊重鉴定结论和意见,并透露医院与家属仍在持续沟通协商中。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官网显示,该院成立于1946年,是广东省斑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2011年晋升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