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掀起新“关税大战”
2026-02-22 05:25:09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第一财经/中国新闻周刊
仅过去一天,美国总统川普宣布将对输美商品加征的“全球进口关税”税率从10%提高到15%。
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2月20日,美国总统川普表示,他将签署一项命令,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在目前已经征收的常规关税基础上,额外对全球商品加征10%的关税。
该122条允许总统设定进口限制,期限最长可达150天。此前,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裁定,川普政府援引《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征收关税的行为违宪。

当地时间21日,川普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他将“立即把对许多国家征收的10%全球关税提高到15%”。他还补充道:“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川普政府将确定并发布新的、合法的关税。”
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律师和专家表示,提高后的水平同目前美国同其他经济体已经签订的贸易协定中的关税水平相近,但何时生效白宫并未进一步声明,当前细节尚不清晰,等待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出通知说明。
为何提高到15%
据央视报道,川普在上述社交媒体推文中称,“基于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日就关税问题作出的裁决进行全面、详尽且完整的审查——该裁决荒谬、措辞拙劣且极端反美”,“将自即日起,把目前对全球各国征收的10%统一关税,提高至完全被允许、并经过法律检验的15%水平。”
川普表示,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美国政府将确定并公布新的、在法律上允许的关税措施。
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地缘政治与战略教授埃文内特(Simon Evenett)表示,白宫此举可能是为了降低各经济体在周五宣布的10%关税政策下增加对美出口的积极性。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在同美国达成贸易协定的经济体中,英国、澳大利亚等美国传统盟友此前的所谓“对等关税”为10%,欧盟、日本和韩国等经济体为15%,其他经济体的税率多在19%-40%不等。

北京广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美方此次目的是想用112条款来替代被最高院废止的所谓“对等关税”和芬太尼关税,但如果是10%,不一定能达到等同效果。
他解释道,在废止前,美国针对其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税高于10%,针对欧盟、日本和韩国的关税都是15%,不少东南亚经济体则普遍更高,而在加到15%之后,目前“美国对几个主要几个贸易伙伴的关税,同此前的所谓‘对等关税’税率之间,差距就不太大了。”
不过,此次将关税提高至15%对英国来说无疑是一次打击,因为英国此前与华盛顿达成的“互惠关税”协议中,已确保了10%的统一关税。
英国商会贸易政策主管贝恩(William Bain)表示,英国出口到美国的各类商品将面临额外5个百分点的关税上调。
贝恩表示:“对美国出口商品的4万家英国公司会对事态的最新进展感到失望。我们此前就担心川普总统的‘B计划’应对措施可能会对英国企业造成更严重的打击,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对于印度等国家而言,目前事态尚不明朗。在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前夕,印度与美国达成了一项贸易协议,在该协议中,美国将印度商品的关税从50%降至18%。因此,印度面临关税降低的意外收获。
印度贸易部在裁决后发表了一份不置可否的声明,称正在“研究所有这些事态发展”。20日川普在被问及与印度的协议时,他则表示:“一切照旧。”
一位长期从事国际贸易和物流工作的人士对记者表示,此前白宫宣布,10%的关税定于美国东部时间24日凌晨12点01分生效,但现在白宫针对有关15%关税是否也会在24日生效的问题没有作出声明,这个消息是川普在社交媒体上宣布的,目前贸易商们在等待白宫周一(23日)进一步说明,之后在24日关注CBP出具的声明和细则。
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跨国法教授兼全球政策研究所联合主任杜明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川普将关税升到15%,对于现有美国所谈定的贸易协定而言,冲击最小,美国已经在全球谈成了20多个所谓贸易协定,只能继续寻找其他法律工具维持这种现状,“骑虎难下,不得不坚持。”
新关税究竟能持续多久
管健对记者表示,该条款允许美国政府在150天内对贸易伙伴征收高达15%的关税,“但这一条款毕竟有时间限制和最高税率限制,当然不排除美国国会授权延长,以及川普政府重复使用该条款。”
杜明则表示,他专门查阅了相关法条,并未有明确针对“反复使用”该法条的禁止条款。他对记者解释道,没说“不能反复使用”就可以使用,用两次就是接近一年,正好够“301调查”(通常为一年)结果“接档”。
杜明说,目前各方对于“122条”能否延期、能否“重复使用”意见不同的原因在于,这些问题都处于灰色地带之中,122条和338条这些条款,以前没有人用过。“制定的初衷是给予美国总统一定的权力,应付眼前危机。”他解释道。
第122条1974年诞生,第338条则更悠久,来自大萧条时期的《1930年关税法》,尽管这部法律赋予了美国总统非常强大的单边关税权力,最高可达50%,且无须调查,但在其通过至今的近100年里,美国的任何一任总统都未实际启用过这条法律来征收关税。
“大家搞不清楚边界在哪里。”杜明对记者解释道,除了技术层面的疑惑之外,在现实层面上,美国国会面临中期选举,当前最高法院的判决,部分共和党议员在贸易问题上的倒戈,这些因素叠加起来,会让延期使用等方法在实际操作上很困难。
“接下来的150天对川普政府而言很关键,对外要凭借此种‘恐怖平衡’继续推进新协议,和更多国家进行贸易谈判,同时在国内还要在国内法中寻找更合适的维持对外压力的法律依据。”他解释道。
目前,川普已下令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不公平贸易行为”展开进一步调查。他还表示,将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加征更多关税,该条款允许他以国家安全为由,对“受威胁的行业”采取制裁措施。
管健则表示,从发布122条款相关的行政命令来看,美国政府大概率是玩“猫捉老鼠”游戏,不停变换授权依据来对抗司法审查,直到司法审查无法干涉其做法。
他提醒道,232条款是川普政府除所谓“对等关税”外,使用最多的另一个工具,打击面很广。
川普掀起新“关税大战”

当地时间2月21日,美国总统川普在其社交平台上发文称,将把对全球商品加征10%的进口关税的税率水平提高至15%。
川普在文中称:“基于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日就关税问题作出的裁决进行全面、详尽且完整的审查——该裁决荒谬、措辞拙劣且极端反美”,他表示,“将自即日起,把目前对全球各国征收的10%统一关税,提高至完全被允许并经过法律检验的15%水平”。
川普表示,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美国政府将确定并公布新的、在法律上允许的关税措施。
当地时间2月20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历史性裁决,以6比3的投票结果认定川普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实施的大规模关税政策违法。
这意味着川普上台以来的关税政策遭遇重挫。这场持续一年的轰轰烈烈的贸易施压手段在最高法律层面被定性为违法,犹如一枚深水炸弹震惊全球。加税的消息,也让诸多外贸企业再添阴霾。不少企业担心,新一轮“关税大战”似乎正在卷土重来。
唯独没有“征税”
“心里就像过山车一样,‘哗’一下上去,又‘哗’一下下来。”2025年,面对变幻莫测的关税壁垒,中国不少外贸人正逐渐适应这种“无常”。
义乌商贸城的商户聂自勤经营的类目是万圣节装饰品,曾有一半的业务量依赖美国客户。2025年4月,在关税冲击下,聂自勤遭遇客户暂缓生产和发货的突发情况。一个又一个电话打来,让她一度非常着急。但是她没有坐以待毙,选择主动改变:“美国客户不要货,我们就换赛道,拓欧盟、转内销也要活下来。”聂自勤迅速将目光投向南美和欧洲市场。
随着后半年关税政策逐渐稳定下来,聂自勤开始接待来自美国的客户,合作已有五六年的老客户来到义乌商贸城亲自选货,并且感慨“这里的产品质量过硬”。2025年,店里有上千万元的货品发往美国,在2025年“黑五”完成了不小的销售额。
如今,面对美国新一轮关税政策变化,聂自勤心中并没有太大波澜。经过去年的磨炼,她更有底气了:“像我这样做万圣节节日产品的义乌外贸商,主要销售地区就是美国。如果这些货最后不发往美国,那么,今年万圣节,美国民众可能就要面临万圣节装饰品涨价或者缺货的情况。”
2025年初,川普政府上任后,援引IEEPA(《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宣布美国进入紧急状态,批准大规模征收关税,其中包括4月对所有贸易伙伴征收的所谓“对等关税”。据耶鲁大学预算实验室的估算,美国2025年加征的关税,已将美国的平均有效关税税率推至上世纪以来的最高水平。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一纸裁决将川普的“关税大战”推上了风口浪尖,此前未经过国会批准便直接实施的加税行为遭遇重大挫折。据报道,川普自12月14日起未提供关税征收数据。但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预算模型经济学家曾估计,基于IEEPA征收的川普关税金额已超过1750亿美元。随着最高法院裁定其违法,这笔款项可能需要退还。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伟对《中国新闻周刊》指出,此次被裁定违法的,是川普政府在第二任期内依据IEEPA征收的核心关税。川普政府擅自做了法律的扩大解释,超出“管制”的字义范畴。联邦最高法院认为IEEPA的文本中并没有缺少“关税”(tariffs)或“税捐”(duties)等关键词。IEEPA所列举的一系列总统可以采取的行动,包括“调查、阻止、指示、强制、废止、预防或禁止”,但唯独没有“征税”,也没有其他依据可以支撑“管制”包含“征税”。
新一轮博弈的起点
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川普的部分关税政策违法后,川普很快就宣布,将签署行政令,对全球商品加征10%的进口关税,为期150天,以取代稍早前被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定违法的一些紧急关税。
川普称,这一行政令将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发布。有分析认为,与川普此前加征关税不同,根据上述条款,这项新关税最多只能持续150天,除非国会批准延期。然而,仅仅一天后,川普宣布将税率水平提高至15%。黄伟强调,这意味着122条款已经明确将成为下一轮关税工具。
在关税贸易中,美国法律中其他可利用的条款依据还包括:《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调查并反制外国的“不合理”或“歧视性”贸易行为为由的不公平贸易行为条款,301条款涉及的周期和过程更长,甚至有需要数月的可能,但是301 条款调查产生的关税水平持续时间没有限制;《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以商务部认定某项进口威胁国家安全为由的国家安全条款,第232条款只适用特定行业,比如钢铁、铝、汽车和汽车零部件等条款。
黄伟进一步指出:“中美之间的贸易博弈,301条款可能将长期作为对华的压制手段。从中美关系的角度看,美国对华贸易战的主力工具一直是301条款,这次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并未触及301条款的合法性,所以可能促使美国政府在未来更加倚重这个被证明在法律上‘安全’的工具来对华施压。”
黄伟强调,对企业来说,必须明确一个概念,关税风险和政策不确定性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常态。在政策层面,美国的贸易政策可能将进入一个新阶段。虽然这次判决的关税工具被禁用,但是保护主义的内核并没有改变,事实是川普政府已经迅速转向运用其他法律工具,比如122条款、232条款和301条款。未来的关税行动可能将更趋“合法化”和“程序化”,但政策的波动性和不可预测性依然存在。他表示:“企业必须适应这种在‘规则内’进行的,但同样激烈的贸易摩擦。”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面对更为隐蔽且复杂的贸易屏障,中国企业必须抛弃幻想,要用无可挑剔的产品质量与创新服务在国际市场上站稳脚跟。企业也要学会用“魔法打败魔法”,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灵活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去寻求救济,在遭受不公正待遇时敢于在海外法庭据理力争,有理有节地坚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