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小房东我们还拥有住房吗?这是纯粹的社会主义!
2025-12-26 19:25:38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12月18日,在纽约市议会召开年度最后一次全体会议前,纽约州华裔共和党参议员陈学理和州众议员郑永嘉站在百老汇大街250号议会大楼前,带领纽约市的业主们抗议即将被投票的一个提案——《社区购屋机会法案》(COPA)。

“这是我的房子,是我用我纳过税的钱买的,现在你告诉我我可以对我的房子做什么、不做什么,”陈学理对着媒体大声疾呼,“那我的房子还属于我吗?它真的属于我吗?还是已经属于政府了?这简直太荒谬了!”
限制人们出售房屋的COPA法案
COPA法案是由纽约市议员纳斯(Sandy Nurse)去年5月份提出的一项纽约市地方性法律,编号为902-2024号提案。这个提案旨在赋予后盾为市政府的非营利组织(NPO)和社区土地信托(CLT)对社区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以期把经济适用房留在社区,防止居民失去住房而流离失所。
COPA的核心概念是:拥有超过4个单元的建筑物的业主,或者居住在现场的、拥有6个单元以上的建筑物的业主,在出售房屋之前必须通知合格的NPO或者CLT或;这些机构将有最多180天的时间来提出报价并获得融资,之后该房产才能在私人市场上出售;如业主违反则被苛以最高3万美元的民事罚款。
后来市议会又增加了一项修正案,豁免了3家庭住宅,意在解决布碌崙褐石屋和其他小型房产业主的担忧。

反对方:COPA不能实现其声称的目标
代表纽约市房地产的业主、建筑商、经纪人、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的行业组织“纽约房地产委员会”(REBNY)强烈反对COPA提出的框架。该组织认为COPA首先“过渡干预”了私人房产交易,优先考虑了某种商业模式而忽视了其他模式,这其中就牵扯到一系列法律问题。
“这项法案引发的法律问题与2005年市议会通过《租户赋权法案》时所存在的问题如出一辙——因范围过广且未能考虑到某些法定优先购买权,而被州和联邦法律认定为无效。”REBNY政府事务副总裁阿瓦什(Dev Awasthi)在一份证词中说。
此外,如果非营利组织在购买房屋时从不想搬走的租户或者第三方收取费用以促成交易的话,就又违反了管制“合伙经营”以及“利益冲突”的《马丁法案》,从而面临州总检察长的执法行动。
“该法案也存在严重的范围和实施问题。该计划涉及的房产范围极其广泛,购买期限可能过长且难以执行,从而干扰人们对房产转让的合理预期。”REBNY表示,“除了介入私人市场外,这些措施也无助于非营利组织,因为其时间安排与协商必要的税收减免和融资以完成购买的时间不符。”
人们普遍认为,纽约市的COPA是效仿了旧金山的类似法案。但是众多反对者表示,这个法案在多个方面都实现不了原始目标,即使与旧金山的COPA相比也有一个巨大的缺陷——资金,即社区组织购买的房屋资金从哪里来?旧金山制定此法时还预备了专属资金,但是纽约市没有,其背后的“纽约市房屋保护与发展局”(HPD)资源匮乏,难以实施法案,只能迫使无法遵守的私人业主承担处罚。
一家代表稳定租金公寓的业主组织“纽约公寓协会”表示,COPA在其他城市实施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除了拖长售屋周期为难业主、以及增加监管负担外,“没有任何好处”。
议员:纯粹的社会主义
在18日的市议会房窝摊员会宣布通过COPA提案时,在场的业主们喊道:“你们把我们坑惨了!”
“这真是太荒谬了!”参议员陈学理对本报表示,COPA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我想卖掉我的房子,我的妹妹都不能买下来?因为某些地方组织拥有优先购买权?他们可以买,但我却不能卖给我的侄子、侄女,或者爸爸不能卖给儿子房子?谁来指定这些社区组织?他们是市政府资助的非营利组织还是州政府资助的非营利组织?所以,他们去买房子时,实质上是用纳税人的钱买纳税人的房子!”
陈学理接着气愤地质问,如果政府决定谁来住进房子的话,那房子到底是谁的呢?
“这就好比纳税人把房子捐给州政府,或者捐给某个组织,然后由他们来决定谁住进去,如果一个社区组织接管那栋三户人家的房子后该怎么处置?接下来呢?等我女儿结婚的时候,是不是有人能优先娶我女儿?政府到底想对我们的自由控制到什么程度?!这是一个纯粹的左翼、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议程!”陈学理说,“我将竭尽全力为我的选区、布碌崙、纽约市和纽约州的选民而战!”
州议员郑永佳则表示,旧金山执行COPA的结果是房价下跌。

“让市场力量来解决问题,这才是最好的办法,让非营利组织直接与市场竞争才是最好的方法。”郑永嘉说,“人口在流失,每年都在建造新房,住房短缺在哪里?我可以告诉你,是因为人们在囤房,他们不出租,因为房屋法庭不公平;那么如果政府强迫出售3户或者4户的住宅,开发商就不会再建设3、4户的住宅,因为一旦让非营利组织买下,房子就进入了租金管制状态了,你就不能再卖房了。”
市议会少数党领袖、共和党议员阿里奥拉(Joann Ariola)对媒体表示,COPA是对纽约市私人房地产所有权的又一次攻击。
“我们正一头栽进共产主义反乌托邦中,政府及其官僚开发商将拥有所有房产,”她说,“而我们其他人则被迫永远租房居住,这项法案只会加速这一进程。”
业主律师:我们要提起集体控告
12月18日,COPA法案以30对10的票数获得通过,但这个分数不足以阻止可能的市长否决。因此有华人业主表示,有人正期望即将卸任的市长亚当斯能够否决这个法案。
“我听说,至少亚当斯不想在自己的任期内签署这个法案,”一位林姓华裔业主对本报透露,“除非他否决,那样此法案会在明年的议会上再拿出来讨论;如果他不否决,新市长马姆达尼肯定会签署这个法案的,这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此外,曾经参选饼纽约市长、一直专注于帮助业主和建筑商打官司的律师华尔登(Jim Walden)表示,可能会有一场针对COPA的集体诉讼。
“市议会的行为完全违宪。无偿剥夺财产权是非法的,而且这是一项糟糕的政策。”华尔登在本报获得的一份声明中说,“它只会将更多的房地产资本赶到其他州和城市。长期以来,纽约的立法者宁愿压迫业主、建筑商和开发商,也不愿激励我们真正需要的——更多的住房供应。COPA 是通往黑暗未来的又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