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中共恶法 学者吁台湾立专法、通过境外代理人应对
2026-07-15 06:26:40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看中国

图为2024年5月19日,金门阳寨老街上的一幅台湾国旗和一名士兵的画。示意图(图片来源:I-HWA CHENG/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上路后,引发国际关注。美国国会跨党派议员14日提出“停止跨境镇压法案”(The Stop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Act),拟提高外国政府代理人在美国境内胁迫他人的刑罚,以应对中共日益加剧的“跨境镇压”行为。美国圣汤玛斯大学政治系讲座教授叶耀元认为,台湾应效仿美参议员提案,设立专法应对,或通过“境外代理人法”,以处理跨境镇压案件。
美跨党派议员推“停止跨境镇压法案”
中共7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该法第6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与个人若从事“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等行为,将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引发全球哗然。
对此,美国民主党联邦参议员谢安达(Adam Schiff)与共和党参议员柯蒂斯(John Curtis)14日共同提出《停止跨国镇压法案》,将“跨国镇压”(transnational repression)明确纳入联邦刑法,并将外国政府代理人在美国境内从事威胁、胁迫、暴力等行为列为犯罪,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及10万美元罚锾。
据《路透社》报道,该法案提出将“跨国镇压”定义为外国政府代理人或其代理人,对他人进行骚扰、胁迫、威胁,甚至以暴力或造成合理死亡恐惧等方式进行恐吓的行为。若此法案通过,将会是美国首次在联邦法律中明确定义跨国镇压犯罪,并提高相关刑责。
叶耀元:台湾应立专法、通过境外代理人应对
美国圣汤玛斯大学政治系讲座教授叶耀元15接受《自由时报》访问时表示,民族团结促进法是不属人、不属地的模糊恶法,只要违反中共认定的“民族团结促进”进程,就可以被以此法惩治。该法最大的问题即长臂管辖、跨境镇压的风险。
针对台湾立法院14日针对中共“民族团结促进”将谴责案迳付二读、交付协商。叶耀元认为,谴责案只是声明,效果并不大。“应对民族团结促进法最好的做法,应是以国内专法的方式‘以法制法’及处理。”
叶耀元指出,美国参议员提出的“停止跨境镇压法案”是其中一种作法,针对中共“民族团结促进法”直接立专法来反制,另一种作法则是通过“境外代理人法”,以境外代理人法处理跨境镇压。他认为台湾应效仿美国的做法,但现阶段在立院占多数的在野党不愿意得罪中共,要立法院通过直接反制中共的法律,困难重重。
叶耀元还表示,“美国参议员会在短时间内马上做出反应,是表达对中共此法律性质的不认同。”不过,该法仍需要有跨境镇压、长臂管辖案例出现,美国才能做出反制。现阶段应属于让美国民众也能知情的声明,反映美方集体对抗中共的团结意识。
海外组织连署 吁各国表态中共民族团结法无域外效力
据了解中共此恶法上路后已引发各界挞伐。在总部位于伦敦的维权组织“香港监察”主导下,全球54个海外社群和公民组织13日发表连署信,呼吁各国政府明确表态,中国国内法不具域外效力、无从管辖他国境内居民。
据中央社报道,参与连署的包括海外香港人、维吾尔人、西藏人和台湾人团体。公开信谴责中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指出中共进一步向各族裔群体强加仅能由国家定义、仅容许单一标准的身分认同。
连署信提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20条,该条文要求父母与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引导未成年人“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树立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观念”,且“不得向未成年人灌输不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观念”。
该法第63条尤其引发关注,该条文明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和个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制造民族分裂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连署信指出,此条文内容与2020年“香港国安法”和2024年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相互呼应,皆主张中国国内法的域外管辖效力,实际上是为追捕、恫吓、胁迫并强力噤声香港人等海外社群大开方便之门。
参与连署的团体还提到,此法已引发多方关注与反弹,例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多名美国国会议员,以及台湾陆委会。
连署信呼吁各国政府正式谴责中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及该法主张的域外效力,并明确表态该法对他国境内居民及他国公民不具管辖效力。
此外,连署信敦促各国立法机关修订法律,以强化各国法律对境内香港人等海外社群的保护机制,以防范并反制北京当局对相关社群与个人的跨境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