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华男涉豪车诈骗案,被判26个月
2026-02-15 12:25:09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vansky
卑诗省列治文市一名因参与高端汽车诈欺案的华裔男子认罪,被判入狱26个月,并需向受害者支付约35.7万元赔偿金。
据报道,洪姓男子(Ka Tin Hong,译音)是此案第二名被判入狱的人。该诈骗案中的参与者,是使用伪造的银行汇票,以身份证件去购买、登记、转售或处置高档车辆。

省法院
法官李格伦(Glenn Lee)于周四(12日)宣判,称洪犯案的动机“纯粹是贪婪”。
李回顾了洪如何负责“指示其同伙”,即他的两名共犯,他们合谋实施身份盗窃,并参与伪造政府文件及伪钞。
这些犯罪活动发生在2024年1月至3月期间,地点包括列治文、素里、温哥华和本拿比,专门锁定那些在网上出售汽车的受害者下手。
该集团成员会假扮买家,并使用伪造的银行汇票和假身费棠件完成交易。
据悉,他们会陪同受害者前往银行存入银行汇票,而几天之后,这些银行汇票就会被撤销。
然后,他们会到保险经纪那里办理车辆登记,但过户文件会以“冒充身份盗窃受害者”的名义签署。
而这些车辆之后会卖给第三方,例如车行,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被窃车辆包括两辆Lexus、一辆Toyota Sienna、两辆宝马(BMWs)、三辆平治(Mercedes)、一辆奥迪A6(Audi A6)、一辆Land Rover、一辆Range Rover以及其他几辆车。此外,这个团伙还欺诈性地购买一个价值2万元的爱马仕手袋(Hermes)。
部分被窃车辆最终被追回。
另有“大佬”参与其中
李法官在洪姓男子的量刑判决中列举了多项加刑因素。其中包括:诈骗金额约85万元;该骗局侵害了20名受害者;对受害人造成情感和财务打击;犯罪手法复杂且精心策划;以及洪某是该骗局的“关键人物”。
洪的辩护律师辩称洪某有冰毒成瘾问题,但李法官不同意,认为其犯罪动机只是贪婪。
此外,尽管洪某承认干犯有组织犯罪,但其辩护律师辩称,这“几乎算不上一个犯罪组织”。
然而,李法官同意检方观点,即该骗局“高明”,尽管洪作出了一些“令人困惑”的决定,亦被警方相对容易地抓到。
“可以说他鲁莽行事,但他仍然参与了一个精心策划的犯罪组织,”他补充道。
李法官也同意辩方的说法,即洪某并非该犯罪活动的幕后主使,而是另有“大佬”参与其中。
李认可洪认罪并“表达悔意”,但无论如何,这些罪行仍然是“严重的”,理应判处监禁。
洪某最终被判处入狱4年3个月,但计算预审期间已被羁押的时间,他还需要服刑801日,即大约26个月。
洪须用一天时间支付357,679元的赔偿金,这笔钱将会给予犯罪的受害者。
洪的共犯、21岁的黄姓男子(Shing Wai Wong,译音),已于去年11月被判入狱两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