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储户220万存款被员工转走 银行不赔
2026-02-03 23:25:29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近日,“员工转走220万存款银行不愿赔偿”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全网热议。内蒙古呼伦贝尔某银行员工孟某芝,利用职务便利,在营业场所、工作时间内,先后骗取11名储户信任,将合计220余万元存款私自转走并挥霍一空。涉事员工虽已因诈骗罪获刑12年,却无任何财产可供退赔,储户们维权之路举步维艰。
据中国新闻周刊等多家媒体报道,数年前,内蒙古呼伦贝尔一邮储银行员工将11名储户220万余元存款转走挥霍,无力偿还。储户遂起诉银行要求支付本金及利息。
2021年7月,内蒙古的朱女士将75万元存入邮储银行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支行,帮她办理业务的银行员工孟某芝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走了她的存款。
据统计,孟某芝在岗及离职待岗期间,以虚构理财产品、为储户办理定期存款业务为由,骗取11名被害人220多万元,用于民间借贷、偿还欠款、支付利息等。
储户认为,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引导储户将钱存进银行窗口,最后钱不见了,银行应负责任。
银行工作人员则称,涉事业务员已离岗,这是孟某芝的个人诈骗行为,跟银行没有任何关系。
2025年10月,朱女士起诉银行要求支付本金及利息,一审法院驳回诉求,认定孟某芝行为属个人犯罪而非职务行为。
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朱女士在银行柜台办理的是大额转账业务,于2021年7月14日和7月31日分别向李某某,侯某某转账35万元,40万元。
此外,法院称,在本案朱女士转账时,孟某芝已被邮储银行离职待岗。
储户不服该判决并提起上诉,2026年1月5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
九派新闻报道,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对此事件分析说,银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存在过错。若银行员工的行为被认定为个人犯罪,银行原则上无需承担用人单位的替代责任。
“但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安全负有高度的保障义务。如果储户能证明,银行的内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如未有效监控员工异常行为、未对员工进行严格的风险教育等),导致员工能够长期、频繁地实施诈骗,则银行很可能因存在过错而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