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受理指控思科帮助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
2026-01-10 10:25:56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RFI华语
美国最高法院将考虑对因海外暴行而对公司提起的诉讼施加新的限制,并同意受理思科系统公司(Cisco Systems, Inc. 、以下简称思科)提出的停止对其参与中国监视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控的请求。大法官们将复审联邦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该裁决允许12名中国公民和1名美国公民根据一项有着数百年历史的法律提起诉讼,人权倡导者一直试图利用这项法律来对抗跨国公司的侵权行为。美最高法院同意受理指控思科帮助中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诉讼 https://t.co/AByFvl2Otk pic.twitter.com/vKLemXn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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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美国最高法院已限制了1789年《外国人侵权法》的适用范围,但仍保留了针对美国公司提起所谓“协助和教唆”诉讼的可能性。思科的上诉要求美国最高法院同样禁止此类诉讼,其主张该法律仅适用于海盗行为和袭击大使等极少数情况。
川普政府与思科一道敦促美国最高法院对此事进行审查,其他参与的公司还包括雪佛龙、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和默克公司(Merck & Co.)。
上述13人指控,思科与中国政府密切合作,创建了中国的“金盾工程”监控系统(全国公安工作信息化工程),使官员们能够识别、逮捕和酷刑法轮功学员。思科否认了所有不当行为的指控,称其不会定制产品以协助镇压。中国政府于1999年宣布法轮功为非法运动。
彭博社报道指,这场法律冲突的核心是一项仅有33个字的法律,该法律赋予联邦法院管辖权,可以审理非美国公民就某些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提起的诉讼。这项法律的颁布部分原因是针对1784年费城发生的一起法国外交官遇袭事件。
思科辩称,该法律仅适用于1789年被广泛接受的国际准则,以及美国国会后来明确授权的索赔。思科在其上诉中辩称,“没有任何依据可以推断美国国会意图根据《外国人侵权法》创设此类协助和教唆责任”。
原告律师则表示,协助和教唆责任在国际法中有着数百年的历史渊源。该团体辩称:“在(美国)建国前后,个人都需为协助和教唆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承担责任”。
据了解,美国最高法院还将考虑根据另一项法律——《酷刑受害者保护法》——驳回针对思科前首席执行官钱伯斯(John Chambers)和另一名高管的类似指控。
企业贸易团体向最高法官们表示,过去三十年来,已有超过200起违反《外国人侵权法》的诉讼案件提起,给企业带来了沉重负担。包括美国商会在内的贸易团体指出,这些诉讼给“在海外开展业务的美国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法律和声誉成本”。
据悉,长期提起诉讼的原告敦促美国最高法院不要受理此案。他们表示,此前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已大幅限制了《外国人侵权法》的诉讼理由,目前仅剩少数案件仍在审理中。
该团体辩称,“鉴于《外国人侵权法》诉讼案件的减少,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有限”。美国最高法院将于四月举行听证会,并于七月前作出裁决。此案为Cisco v. Doe, 2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