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股债双跌 债务展期被否 违约风险急升
2025-12-15 11:25:31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中国房企巨头万科的债务违约风险进一步升高。兑付日为12月15日的“22万科MTN004”的三个债务展期方案全部被否。消息引发资本市场连锁反应,周一(15日)万科在股市和债市双双下跌。在接下来的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内,如不能与投资人达成协议,将构成万科首次债务违约。
周一万科股债双跌 债务展期方案全部被否
周一(12月15日),万科公告了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债券“22万科MTN004”展期会议结果,三个议案选项全部未获债券持有人通过,最接近通过的方案获得了83.40%的同意表决,但依旧未达到90%的生效门槛。
这一消息迅速在资本市场引发连锁反应。周一,万科A股和港股双双下跌。截止下午收盘,万科A股跌幅达2.99%,港股万科企业跌幅扩大至5.16%。
债券市场上,多只万科境内债价格大幅下跌。截止下午收盘,“21万科02”跌超26%,“21万科04”跌超11%,“23万科01”跌超7%,“21万科06”跌超6%,“22万科02”跌近6%,“22万科04”和“22万科06”跌超5%。
据披露,本次涉及的“22万科MTN004”原定到期兑付日为2025年12月15日,债项余额20亿元,票面利率3.00%。
万科在公告中还宣布,计划于12月18日早上10时召开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包括审议债券展期相关事项。
根据“22万科MTN004”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虽然本次债券本息兑付日已至,但万科仍拥有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万科在宽限期内足额偿还了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包括宽限期内产生的利息),则不构成违约。
万科债券展期方案被否:两点原因
从业内人士的分析来看,万科债券展期方案被否并不意外,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中国房地产市场长期下行,大环境恶化,二是该笔债券展期通过门槛太高。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指出:“从行业大环境看,当下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整体资金面偏紧,金融机构对房企融资把控严格,即便万科作为行业标杆,也难以完全规避这种大环境带来的影响。”
摩根大通分析师近期表示,过去四年中,几乎所有寻求债务展期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最终都违约并面临债务重组。
有完成了境内债务重组的房企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万科的展期方案通过难度大,一方面是条款难度太大,要求90%的同意;同时,持有人各方利益也有不同,有后期买入的小债券持有人,持仓成本不同,且可能只持有一期债券,就会对前期兑付安排更执著。”
标普全球评级分析师陈令华在给“第一财经”记者的邮件中表示,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万科将面临约114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债券到期潮。未来六个月内万科的出险重组风险上升。因流动性疲弱,万科的财务承诺不可持续。
万科债务压力集中爆发 多笔债券出现风险信号
万科此次展期议案受阻并非孤例,万科正面临集中偿债压力。数据显示,2025年万科境内外公开债到期或行权规模超360亿元,仅年末最后一个多月,就有58.71亿元境内债本息待偿还。
境内债市场上,万科16笔存量债务存续本金约217.98亿元,其中11只合计181.19亿元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境外还有两笔总额13亿美元的债券,分别于2027年、2029年到期。
更值得警惕的是,多笔债券已出现风险信号:12月5日,万科宣布“22万科 MTN005”(37亿元)寻求展期,同时放弃“21万科02”(11亿元)的赎回选择权,并终止主体信用评级。分析师指出,放弃赎回权通常被视为兑付风险的前兆,而此次20亿债展期失败,将对后续“21万科02”的谈判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风险升高的同时,万科的经营状况却在恶化。根据万科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9月底,万科营收1,613.9亿元,同比下降26.6%;归母净利润亏损280.2亿元,同比下降83%,降幅较上半年持续扩大。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今年前10个月,万科累计实现销售金额1152.8亿元,月均销售额约115.3亿元,相比2024年月均200亿元左右的销售额,接近腰斩。
“22万科MTN004”三个展期方案的区别
浦发银行12月5日对外披露了代表各方诉求的上述三项展期议案,均提及将本金兑付延期12个月至2026年12月15日,展期期间票面利率维持3.00%不变;其关键差异在于利息支付节点与增信措施。
其中,议案一将本金和展期前后产生的利息,一并延期12个月支付,且期间无任何增信措施。投票结果显示,该议案未获债券持有人支持,有效表决权数额为0;表示反对的持有人或持有人代理人则共16家,有效表决权数额为15,34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76.70%。
议案二,则要求追加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深铁集团或投资人可接受的其它深圳国企提供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或其它抵质押措施,并且展期前利息需于今年12月15日正常兑付。该议案共获得7家持有人支持,有效表决权数额为16,68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83.40%。
议案三的本息支付安排与议案二保持一致,在增信措施上仅提出须提供相对应的增信措施。该议案三仅获1家机构支持,有效表决权数额为3,790,000,占总表决权数额的18.95%。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规定及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约定,三项议案须分别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上述三项展期方案均未能达到90%的这一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