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第二居所税 上诉庭暂准恢复推进
2026-08-14 19:25:34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纽约市“第二居所税”(pied-à-terre tax)司法争议13日再有变化。纽约州高等法院上诉庭第二分部法官谭辉立(Phillip Hom)签署临时命令,暂时解除下级法院本周一(8月10日)颁布的限制令,允许市府继续推进“第二居所税”实施程序。不过,这项决定仅属临时措施,上诉庭仍将进一步审理,法律争议尚未结束。
史坦顿岛的纽约州高等法院法官奥齐(Wayne Ozzi)此前批准三名屋主提出的临时限制令,暂停市府部分实施程序。市府随即上诉,并主张依法律规定,上诉已自动中止下级法院命令。根据上诉庭13日的最新命令,使市府至少在进一步裁定前,可以恢复推进征税工作。
纽约市第二居所税今年春季获州府批准,主要针对高价、非主要住所住宅。市府规定,市场崩值至少500万元的一至三家庭住宅,以及至少100万元的共管公寓(Condo)或合作公寓(Co-op),若不属主要住所,可能被征收附加税。
争议主要在纽约市财政局如何确定课税对象。市府此前公布涉及约90万处房产的资料库,并向约1.7万名屋主寄出通知,告知若不申请豁免可能被征收附加税。但部分屋主发现,明明长期居住于相关房产,仍被列入名单,引发对市府筛选方式的质疑。
三名屋主随后提告,指控市府没有充分利用州法允许取得的资料,事先确认哪些房产属于非主要住所,反而将举证责任转嫁给屋主,要求他们在期限内自行证明符合豁免资格。
法官奥齐在10日作出限制令时也对此提出疑问。根据庭审纪录,他表示,如果部分屋主仅因未提交豁免申请便被征收附加税,这种做法并不恰当,并质疑市府在寄发通知前是否完成法律要求的必要核查。
代表三名原告的前第一副市长马斯特罗(Randy Mastro)则在13日提交的文件中批评现任市府,指当局不愿承认实施程序存在问题,反而寻求法院允许其继续向实际以纽约为主要住所的屋主发出通知。
市府则表示,暂停实施可能造成行政及纳税程序混乱,因州法已设定相关时间表及期限。市法律顾问班克斯(Steve Banks)并指出,限制令可能影响市府取得用于填补财政缺口的收入。
目前,上诉庭13日的命令仅暂时恢复市府推进第二居所税的权力,并未裁定税制本身或市府实施方式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