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50名访民集体控告检察院不作为
2026-07-15 03:25:39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最近,陕西省256位访民集体控告陕西省镑级检察院长期系统性程序空转等违法违纪问题,要求中央巡视组监督其失职问题予以监督纠正,并追究各级检察长相应纪律与法律责任。
这些访民都是来自陕西各地遭受刑事执法、行政执法等权力部门不法侵害或不公待遇的当事人及其亲属。他们对于陕西省检察机关长期在办理群众控告、申诉、案件审查等工作中存在司法程序空转、拖延履职、压案不查等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因此向中央巡视组实名举报。
控告人有李乃棠、张和平、李启红、杜淑芳、史秀菊、王小琴、张小娟、陶兰梅、昝恒忠、张敏霞等共计256人。
胞妹被拐卖 10年未立案 县检察院称无管辖权
陕西访民李启红对大纪元记者表示,“陕西省鲍检法坏透了,长期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政府全部躺平!司法混乱,权大于法,老百姓有冤无处伸!”
李启红因胞妹李学会被村干部暴力绑架、拐卖、被摘器官等案件,于2025年8月分别向西安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和该检察院纪律检察组递交了控告书和立案监督申请书、三级公安信访答复等证据,至今已近一年不给书面法律文书,他指称,公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检察机关也存在不依法监督等系统性违法行为。
他向中央第十巡视组举报,要求依法督促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立案监督职权,对上述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并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指定公安部直接受理管辖。
2016年6月初,李学会被前夫张波骗回蓝田县普化镇杨斜村十四组,后使用虚假姓名“李小会”将她送进西安市拘留所,出拘留所后再将其绑架至渭南市王珍家中,非法拘禁两个多月。2016年12月,张波和同伙将李学会拐卖至渭南市。案件涉及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拐卖等刑事犯罪行为,蓝田县公安局至今十年未予立案。
2025年8月6日,李启红向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反映“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不监督”问题。2025年8月8日,该院出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回复》称,对于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案件,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蓝田县人民检察院没有管辖权。
精神病胞兄狱中非正常死亡 各级检察机关推诿
陕西访民王小琴患有精神病的胞兄王小罢,因维稳人员挑衅酿下一起故意伤害罪入狱。2024年7月王小罢在看守所突然死亡。王小琴认为王小罢死亡所方存在不可推卸责任而向检察院举报,得到结果是层层推诿予卸责。
王小琴对大纪元记者表示,“从案发至目前已经一年多了,从未有陕西省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任何人主动联系我们受害人家属了解沟通案情!”
王小罢原是中国能建集团西北电建三公司职工,2007年的一天,他上班时被人故意放单位值班狼狗咬伤惊吓成精神病,王小罢在父亲王英强陪同下上访十六年得不到依法处理。
然而,辖区渭城街道办和建三公司雇用其邻居马永奎,长年对王小罢家进行非法监控迫害,不择手段拦访截访。2022年9月27日,马永奎多次无故持刀到王小罢家门口叫骂寻衅滋事。2022年9月28日上午,马永奎又一次持30釐米长的尖刀到王小罢家院子里寻衅,被精神病患者王小罢打伤。后马永奎之子马建军开越野车(车牌号陕A3E79D)冲进王小罢家院子欲冲撞王英强,结果撞上其父亲马永奎,导致其父死亡。接着又冲撞王英强,致其下半身瘫痪。
案发后,王小罢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10月31日刑事拘留,羁押于渭城区看守所。
2024年7月19日,王小罢因消化道大出血送医,4天后死亡。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尸检报告确认死因为肠壁平滑肌肉瘤破裂致失血性休克。王小琴认为,王小罢之死是监管与医疗环节存在系统性违法失职。且咸阳市渭城区公安局未第一时间依法处理此事,而是到处上报虚假材料掩盖王小罢死亡真相。
渭城区公安局民警王潮称,如果王小罢家属在不追责看守所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愿赔偿王小罢人命价七万元,并称之前渭城区看守所死亡的三名在押人员都只赔了七万元,而且一个星期就处理完遗体。但王小琴并未接受。
王小琴多次给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及陕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光邮寄举报材料,偶尔收到最高检的短信:“您反映的问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属于我院管辖,我们已将该材料转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王小琴拿着最高检的短信多次到陕西省检察院12309接待窗口查询,每次工作人员都称:“系统查不到最高检的转办内容”。
医疗损害 四级检察院推诿塞责
陕西省西安市访民史秀菊,2019年12月于西安中诺口腔医院牙冠修复致好牙受损,疑遭医生使用不当药物引发全身多系统损伤。事发至今五年,警方以这是医疗纠纷为由拒绝立案。而检察院则以“未致死”为由驳回监督申请。最后案件无故被终结。
史秀菊对大纪元记者表示,“我向巡视组举报控告,没有任何的效果,尤其是公安机关程序违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我一直控告举报,然后他们就非法给我案件终结了。”
“2025年7月,中央第十五巡视组来到陕西省西安市,我7月21、25日前往中央第十五巡视组驻地陕西省信访局,两次都没有看到中央巡回组挂牌接待的工作人员,让我们访民从希望变成了失望。”
2019年12月,史秀菊于西安中诺口腔医院做牙冠修复治疗,却导致好牙受损,事后经相关医疗机构检验,证实她被使用了含镉、砷、铊等药物致多系统损伤,医院卸责,她只好报案投诉,但是历经五年,公检法系统在其医疗损害案中无一作为。
史秀菊于2020年向警方报案,但是警察不询问,不做笔录,不立案,二年后始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2023年1月她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2023年4月该院出具回复函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此后,她逐级向检察院持续申诉控告,但以上四级检察院负责人层层推诿塞责,案件至今无人实质过问。
史秀菊表示,“原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监察员卢瑜(现任西咸新区人民检察院监察员),对我说:人家又没有把你毒死,人家要是给你投毒你早就完了。卢瑜直接否定了医生刑事犯罪,作出不予立案监督决定,并以此拒绝本人申请的人身损害鉴定以及物证鉴定。然后2023年10月30日,公安部告知我信访案已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