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1分钟8次别停奔驰致追尾 长春警方处置惹议
2026-03-19 10:25:32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3月19日,标签为“1分钟被路虎别停8次当事人发声”的话题,引发网络热议,一度登顶微博热搜。
近日,长春市民吕先生向“大象新闻‧大象帮”求助说,2025年12月10日,他在驾车途中遭遇一辆陌生黑色路虎车连续8次别停,最终引发追尾事故,车辆受损严重。
行车记录仪视频显示,当时道路前方畅通无阻,12时41分53秒,路虎车突然变道超车别车,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内,这辆路虎车先后8次急刹别停吕先生的奔驰。最后一次急刹车,吕先生避让不及,两辆车发生了追尾。
事发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警察到场,交警初步判定是涉嫌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交警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多次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未果,公安局认定“无违法事实”。
今年1月28日,吕先生向派出所报警立案,指控路虎车主寻衅滋事。1月31日,派出所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
然而,2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以没有违法事实为由,向吕先生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吕先生不服,随后向交管、公安等多个部门申请复议。
吕先生车辆损毁严重,4S店维修清单显示,维修费用共计9.8万余元(人民币,下同)。因无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无法启动理赔程序,车辆至今无法正常使用。此外,吕先生还找机构对车辆折旧损失进行评估,两项损失合计近16万元,全部需自行承担。
2月25日,大象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警察称“将由案件经办民警进行回复”,然而,截至该记者发稿前,一直未收到回复。
2月26日,该记者致电辖区桂林路派出所,接电话的警察称,需向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报备后方可接受采访,却称“没有分局的联系方式”。
大象新闻记者还咨询了北京浩天(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认为,路虎车主多次恶意别停吕先生车辆的行为,有行车记录仪完整佐证,明显涉嫌违法甚至犯罪,警方以“无违法事实”终止调查,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此事报道出来后,引发网络关注,一度登顶微博热搜。
在舆论压力下,长春市公安局3月19日发布警情通报称,针对“路虎别停奔驰致追尾”一事,已立为刑事案件,并对路虎车主孙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此,网友质疑,“为什么现在能够重新调查了,是因为舆情吗?”“警方处理过程反复比剧情还离谱,从涉嫌危险驾驶到不予立案,再到撤销原决定重新调查。维权不易,但公众期待的不是反转本身,而是每一次执法都能经得起推敲,给当事人一个公平。”
“路虎车主有什么背景吗?”“说‘无违法事实’的分局,才是问题的关键!”“这下好了,路虎车主跑不了,还得搭上某局的人。”“直接查查警察吧,扫黑行动永远在路上。”“到底是谁在操控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