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湖北首富兰世立硬杠“金龙鱼” 冲突升级
2025-11-26 23:25:36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湖北前首富兰世立去年因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涉及中国食用油巨头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龙鱼)的言论,被法院判定名誉侵权,需要公开道歉并支付赔偿款。但在支付超额款项后他的银行账户仍一度被冻结,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一则视频引发的侵权判决
这场法律战源自于兰世立2024年7月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内容。他在视频中指“油罐车运食用油进金龙鱼工厂”,并称“金龙鱼两天跌了6,500亿”“你以为为了省两个成本干了这种事情没有报应”“运油以后连清洗都不清洗”“和毒牛奶没区别”“金龙鱼应第一个退市”。
相关言论导致其被益海嘉里以名誉权侵权为由将兰世立告上法庭。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今年4月11日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宣判,一审判定兰世立侵权,应赔偿益海嘉里1万元(人民币,下同)经济损失及2万元律师费,兰世立不服上诉,9月29日,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兰世立发声明:已支付10万元仍被冻结账户
然而,判决后的履行细节却引发更大的公关风波和法律博弈。《南方都市报》日前报道,今年11月11日,兰世立发道歉声明称,现经法院调查,上述言论均与事实不符。兰世立承诺不再发布任何不实言论。
但兰世立11月20日召开媒体发布会,公开指责金龙鱼“欺人太甚,忍无可忍”,表示要向金龙鱼宣战,一是就上述名誉纠纷案正式向上海高院提出再审申请,二是认为益海嘉里未归还其失误支付的多余赔偿款项,并称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递交起诉书。
他坚称,自己已向益海嘉里支付了赔偿款项1万元,但因财务输入错误,导致最终支付了10万元。然而,益海嘉里却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兰世立账户被冻结。此事甚至导致他“在海外出差时差点流落街头”。
益海嘉里的回应与法院程序
益海嘉里11月25日晚发声明,否认兰世立对其隐匿收款的指控,并称将视情况采取法律手段。
益海嘉里称,判决生效后,兰世立未按期履行,法院强制执行冻结了兰世立一个银行账户中的30,700元,后兰世立支付了10万元并公开道歉,法院于2025年11月10日解除了冻结,公司于11月18日将其多付的款项69,300元退回。
据益海嘉里在声明中提供的单据、兰世立提供给媒体的单据以及天眼查显示,10月21日,武汉商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益海嘉里转账了10万元,写明是代兰世立支付赔偿款项,10月22日,兰世立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执行3万元,11月18日,益海嘉里向前述武汉企业支付69,300元,备注“退回多打款”。
财经大V“风暴眼”报道,在这场“罗生门”中,兰世立代理人与金龙鱼代理律师的一段聊天截图,提供了新的线索:兰世立代理人质问:“你们收到了我们支付的10万元执行款……又去申请执行……是不是太过分了?”
金龙鱼代理律师回应:“判决有道歉一项,9月底的判决书,到现在兰总(兰世立)都没有发来道歉声明,我也没办法再拖下去了呀。”这段对话暗示,益海嘉里申请强制执行,可能是因为兰世立未“公开道歉”。
然而,法院记录显示兰世立的账户解冻日期是11月10日,而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道歉声明是在11月11日。账户解冻发生在道歉之前,这使得“因未道歉而强执”的逻辑产生时间上的模糊地带。
报道说,益海嘉里在兰世立已付清赔偿款的情况下仍申请冻结账户的行为,在法律程序执行的细节上显得耐人寻味。
此事件引起网民关注,其中很多人支持兰世立,纷纷表示不再买“金龙鱼”。
益海嘉里子公司被判合同欺诈罪
除了陷入与兰世立的纷争外,近日,益海嘉里的子公司还被判合同欺诈罪。
11月19日,益海嘉里公告称,下属子公司益海(广州)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收到淮北市中级法院的《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广州益海构成合同诈骗罪,系从犯,判处罚金100万元。对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18.81亿元,广州益海与云南惠嘉进出口有限公司承担共同退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