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起一个被黄谣伤害的孩子:男孩、女孩、母亲们
2025-10-16 21:26:47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人物

吕行菲是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少年审判”法官,从业多年来,她接手过与青少年相关的许多案件,见过许多孩子受伤后暗淡的眼神,其中让她最难以忘记的,来自一位13岁的小女孩。
女孩名叫徐晶,初中在一所寄宿学校就读,原本性格开朗爱笑,但在2023年4月,同校的男孩刘宇捏造了一则关于她的黄谣,开始散播。徐晶感到羞耻、焦虑,多次自残,甚至尝试了一次自杀。她的母亲是一名环卫工人,离异后原本和女儿过着普通的生活,但谣言摧毁了母女的日常,使她们陷入无助的困境。
即便校方第一时间调查,让刘宇在小范围的班级里向徐晶道歉,但谣言的传播却没有被完全制止。2023年11月,徐晶和母亲最终决定将刘宇及其父母告上法庭,寻求名誉恢复与精神赔偿。
法官吕行菲记得,庭上争辩时,两位母亲给她的印象完全不一样——一位母亲情感充沛,竭力为女儿争取清白;一位母谴拇缺乏同理心,认为女孩应该相信“清者自清”,从始至终都在替儿子掩盖。吕行菲感到,这不仅是一次关于名誉权纠纷的法律裁决,还折射出了许多难题:校园黄谣、言语欺凌要如何在第一时间被有效制止?要如何充分保护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们?
事后,吕行菲特地去学校办了一次反言语欺凌,反造谣、传谣的普法,想告诉更多的孩子,“作为一名倾听者,对于恶意中伤他人的坏话,要学会质疑,明辨是非,而不是听之任之,不加辩驳就去肆意传播。”
今年夏天,我们和吕行菲在当时案件开庭的少年法庭里见面。她说,涉及校园纠纷的案件,往往呈现出一个特点——拖的时间越久,矛盾就越尖锐和难化解,看似多方都在努力,孩子反而会在纠缠中更加受伤。“我们总感觉晚了一步,就想,如果能往前走一步,提前介入学校单方处理不好的问题,是不是矛盾更容易化解。”她和少年审判团队的同事多次探讨,尝试探索了一些新的制度办法,覆盖到区里的每一所学校,孩子出现任何不良行为,学校都可以提前找法官帮忙,预防可能的违法犯罪。
作为一名女性法官,也是一位孩子的母亲,吕行菲的观察非常细腻,判决之外,还很在意孩子的心理。这些年,她保留着一个审判习惯,是在判决书后再写一封“判后信”,给到孩子直接的鼓励。她在给徐晶的信中写到,“开朗、乐观,那本就是你最初的模样”,没想到陆续收到女孩的两次回信,字迹从歪斜到工整,情绪从悲观到开朗。因为法律的支持,家校后续的关心和疏导,一个受伤的女孩,终于重新获得了感知快乐的能力。
以下,根据吕行菲的讲述和判决书整理——
文|程静之
编辑|槐杨
图|(除特殊标注外)受访者供图
“我感受不到快乐”
第一次见到女孩徐晶,是在2023年的冬天。
她是放学后过来的。当时天已经很黑了,法院其他人都下班了,剩下我和书记员在等她和妈妈。在法院门口,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她穿着一件又厚又重的黑色羽绒服,跟身型完全不相符。她一直低着头,头帘儿油油的,蒙住了眼睛,不跟任何人眼神交流。我当时就感觉,小泵娘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已经不在意外形打理这些事儿了。
这起案件里,徐晶是原告,同校的一名男孩刘宇和他的父母是被告。原告提交的诉状里,只有简简单单几句话,但描述的情况很严重:2023年4月,男孩刘宇开始在学校散播徐晶的黄谣,充斥着污言秽语与性暗示内容。谣言逐渐扩散,很多人都知道了,徐晶甚至不敢去学校上学,因为焦虑和恐惧,她多次自残,还实施过一次自杀,被送去医院才抢救过来。
看完诉状,我很担心徐晶的心理状况,如果和刘宇或者他父母当庭对质,情况会不会变得更糟?所以开庭之前,我决定约徐晶和她妈妈单独聊一次。
那天晚上进了法庭之后,徐晶还是低着头,不说话。她妈妈就先讲起来,徐晶和刘宇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是同学,原本关系还挺好,升初中也在同一所寄宿学校。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刘宇突然有一天在宿舍里造女儿的黄谣,里面还住着其他班级的人,所以谣言很快在年级里越传越广。
徐晶妈妈文化程度不高,和丈夫离婚后,靠一份环卫工作维持简单的生活。但谣言把母女的日常完全搅乱了。她妈妈就特别无助,原原本本告诉我这么一段话:
“你瞧现在把我闺女弄成什么样了。我说吃饭?不吃。跟妈一块儿出去溜达?不溜达。我们家亲戚有一个孩子,说跟她玩,也不玩。只要一回家就关上门,抱着个手机在屋里。有时候手机都不看,蒙着被子什么也不干,我就说完了这孩子。”
因为有羞耻感,黄谣自始至终没有从母女口中说出来过,但一谈及,徐晶身体就控制不住发抖,她妈妈就在边上拍拍背安抚她。原本我以为,徐晶一句话都不想说了,但谈话快结束时,她突然非常激动地喊,“他讲那什么的人根本不是我。”我注意到,她手上留有一些刀割伤的疤痕,就感到即便距离造谣过去了7个月,对她的影响还是很大。
徐晶接着告诉我,发现自己被造谣后,她第一时间告诉了班主任,班主任也很快找到刘宇询问原委,但刚开始他不承认,班主任就找来不同班级的两名男学生,让他们到办公室里背对背坐着,彼此不能沟通的情况下,各自写下来听到了什么。结果他们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就是从刘宇那儿听到的黄谣。
后来,刘宇妈妈被通知到学校,和刘宇一起去了班级向徐晶当众道歉。但她根本不接受,因为对方就说了一句“对不起”,态度还特别轻蔑。谣言也没有因道歉而消失,她走在楼道里、厕所里、食堂里,还是感到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为了了解更多的细节,开庭之前,我联系过一次学校。校长是个中年人,他对校园言语欺凌这些事儿有职业敏感性,所以第一时间开始调查,并且把之后发生的每一个环节都写成材料保存了下来。
看完材料会感觉到,刘宇有狡诈的一面,也有幼稚的一面。知道老师找两名学生作证后,他居然想到买通他们,请出去吃冰棍,打游戏,结束之后对他们说,下次要有人再问起,就要说是听错了,不是刘宇造的谣。但其中一个男孩回家后感到非常愧疚,第二天就向老师坦白了。刘宇这才感到瞒不住,在班级里给徐晶道歉。
事发第二天,徐晶割腕自伤。学校感到事态严重,约双方家长到校面谈。在校方的主持下,两方初步达成过一致,由刘宇母亲垫付3000元,先给徐晶看病。但后来,徐晶还是反复自伤,双方对于怎么道歉,怎么赔偿,一直谈不拢。校方协调不下来,建议还是走司法途径。
其实,对于类似的校园谣言事件来说,真正走到法庭的并不多见。初次见面那天晚上,我问徐晶母亲,为什么最后下决心来起诉。她一下子就流眼泪了,说哪怕骂女儿,给她起外号,她可能都不会诉讼,钱也不是最关键的,主要是黄谣不堪入耳,她是个女人,是个母亲,实在不忍心看到女儿被这样的言语包围,所以必须得帮女儿要个清白,让男孩承担责任。
和母女谈话结束后,我试着开导徐晶,说她才十来岁,未来的生活还长,既然已经回学校上学,可以试着重新感受身边高兴的事儿。但徐晶当时特别低落,回答我说,“我感受不到快乐。”
其实,那女孩长得挺高大的,但说话声音又轻又小,总给我感觉那么虚弱。最后,她搀着她妈妈,低着头走了。
图源电影《默杀》
两位母亲
从始至终,我没见过男孩刘宇。他的爸爸妈妈从河北来到北京,做点小本生意,在北京落脚后就把孩子接过来,尽力陪在孩子身边,提供一份教育。
但2023年6月学期结束,刘宇转回了河北老家上学。所以真正开庭时,两个孩子都没有到场,只有两位母亲带着各自的律师,还有学校一位德育老师作为第三人参加庭审。
作为法官,我能预见到开庭时,每个人都会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说,争辩焦点可能在于赔偿多少金额,以及自杀和造谣事件是否相关。但没想到,刘宇母亲上来就全盘否认了,说她儿子没造谣,是别的同学听错了。但当我问及,为什么会垫付3000元,孩子又为什么请同学去电玩厅、吃冰棍。这时候,刘宇母亲有点心虚了,说话不成逻辑,但还是在替孩子掩盖。
面对否认,徐晶妈妈虽然文化不多,但她感情充沛又表现得很克制,说没关系,她可以再找同学补充取证。庭审结束后,她很快和徐晶分头行动,一个给家长打电话录音取证,一个在学校收集同学的文字证言。我看了之后也很感触,有个孩子这样写:“徐晶原来特别阳光开朗,跟我们相处也很好,但被造谣之后,她变了,经常伤害自己。”
有了补充证据,按理说应该组织第二次开庭,但刘宇母亲放弃了质证权利,理由是“小孩子怎么说的都有”,但她对自己孩子说的话,却坚持认为是证据确凿的、严丝合缝的。
两位母亲给我感觉很不一样:女孩妈妈没办法复述黄谣,一谈起来就很激动,而男孩妈妈不会感到难以启齿,认为就是小孩子家的玩笑话。两个多小时的审判中,刘宇妈妈没有表现出任何同理心,不能共情女孩被诋毁的感受,还说徐晶应该相信“清者自清”,不应该自伤,她也得对自伤的行为负责。
考虑到案件双方都有未成年人,司法裁判有价值引领的作用,所以庭审结束后,我把各个角度的思考都写在了判决书里。首先,刘宇的过错是毋庸置疑的,作为一个13周岁的孩子,这个年龄段的认知水平是足以分辨好坏的,他故意编排侮辱性强的黄谣,总不是为了赞美徐晶,而是明确知道会给对方带来伤害,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
其次,在寄宿制学校,学生节假日以外都在封闭空间里集体学习和生活,同学关系就是他们现阶段最主要的社会关系,而黄谣无异于让徐晶遭遇了一次“社会性死亡”,声誉明显受到损毁,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害和精神损害。
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争议点,是我在仔细考虑之后没有给予支持的。
徐晶妈妈在庭上临时加了一项诉求,要刘宇手写道歉信公开张贴在校园。但我考虑到,刘宇已经转学,新一批初一的孩子也已经入学,并不知道这些过往。这时候,如果再贴一封道歉信,可能会引起新一轮的猜测和讨论,反而扩大了影响,对其他孩子的正常生活不好,对还在学校读书的徐晶也不好。
我把这些考虑都写进了判决书里,双方家长都表示理解。判决之后,我再次联系了刘宇母亲,建议她带着孩子再一次给徐晶诚恳道歉,也特别嘱咐了她,加强对孩子的教育,我说您也是女人,是妈妈,有没有想过,黄谣对女孩造成的伤害有多大,让刘宇再次诚心道歉,一来能抚平徐晶心灵的伤害,二来也能让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这么做,我觉得对于刘宇和父母来讲都是好事儿,会让孩子认识到,嘴上信口开河给别人造成恶劣影响,是要担法律责任的。也会让父母认识到孩子错了,就承认错误,积极改正,总比以后犯下更大的错误好。我觉得刘宇母亲是有点被说通了的,至少在判决生效当天,她就把赔偿款支付给了徐晶母亲。
图源电影《道熙呀》
动机
回头想,我生命里第一次接触女孩被造黄谣,还是在上初中的时候。
那名女孩是我的同班同学,因为发育比别的女孩早,谈论的话题也比较早熟,不知道谁就突然冒出来给她造谣,说她在校外有无数个男朋友,还说得有鼻子有眼。越来越多的人都信了,往她的校服上、自行车座上吐痰。受限于当时的认知水平,我不懂应该如何站出来质疑谣言去支持她,成了一名旁观者。多年过去,我跟她没有联系,也不知道这件事对她后续有什么影响,但每每想起总觉得遗憾。
接到徐晶案后,我又想到了这个同学,同时也特别困惑,黄谣为什么总会发生在女孩身上,并且很难自证,只能看着它的影响一点一点扩大?而且为什么十几岁的孩子在本该是清朗的校园里也会说出伤害性那么大的黄谣?
我特地问过学校老师刘宇的特质。用他的原话说,“一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孩子”,不太受关注,甚至提到他的名字,都不会想到有什么特别印象的事。
我能理解,受到现在网络环境的影响,孩子会有一个很隐秘的世界,去探索奇奇怪怪的知识。而且往往越是不受关注的孩子,在网络里扎得越深,学到的语言、表达出的恶意可能就越惊人。但即便理解到这一层,我还是想不通,刘宇造谣的动机是什么?
我又去看青少年心理发展的书籍和论文,突然意识到,有一件小事被我忽略了,是徐晶那天晚上告诉我的:上小学时,刘宇有一次被车撞伤了,徐晶特别热心,发起一大批同学买水果去家里探望,因为这件事,他们此后成了特好的朋友。上初中后,他们分在不同的班级,刘宇课间就老来约徐晶一块儿上操场玩,但学校不允许学生串班,所以徐晶拒绝了好几次。最后一次,刘宇就说了这么一句话,“你了不起什么?你牛什么?”
当时,我没太在意这件事,但看过书之后,理解了刘宇的心理:和性格开朗、多才多艺、招人喜欢的徐晶相比,他显得普通,在这段友情中产生了自卑感,而又到了青春期,还交杂着性别意识萌动的复杂情感。屡次三番在徐晶这儿受挫后,他的自尊心更加受伤,所以生出“得不到就毁掉”的心理,而黄谣,是最能诋毁女孩的一种方式。
现在,我们的性教育还是缺乏,许多女孩成长过程中还会感到发育羞耻、生理期羞耻,而越是羞耻的东西,别人就越是好奇和想要窥探。所以同样是造谣,说考试作弊传播不会那么广,但黄谣的影响会指数级别增长。
刘宇妈妈曾说,“清者自清”,但黄谣根本不会由浊转清,只会愈演愈烈,因为涉及到性和隐私,内容模糊,女孩根本无法自证。孩子们又长期在校园里过集体生活,当大多数人在共享一个话题时,为了寻找所谓的归属感,他们就会跟风去讨论、去分享,进一步扩大传播,女孩就不断处在被凝视、被质疑、被恶意评价的境地。
所以黄谣真挺摧毁一个人的,有的女孩不敢求助,有的求助时不敢复述黄谣的内容,即使是更勇敢的维权者,也会在去污名化的过程中遭遇二次或者多次伤害。甚至在造谣者道歉的情况下,有些人还是会把女孩推进“受害者有罪论”,比如刘宇离开学校后,他的一名要好的男同学每次见到徐晶还是会说,“自己干的事儿不承认,把好朋友都害转学了。”
其实这件事中,让我担心的还有这些二次、三次传谣的人。因为不是始作俑者,他们不会觉得自己犯错,也不会有道德上的愧疚感,但扮演的是“平庸的恶”的角色。还有一些人甚至用辟谣的方式传谣,比如“我听某某人说,谁谁怎么样了,我不相信,是真的吗”,看起来是在寻找真相,但也导致了谣言扩散。涉及到人性幽微的部分,你很难判断他们是无意识地觉得好玩,还是主观上有很大的恶意,法律上也更难对他们追责。
对于孩子们来讲,还是需要价值观上的引导。徐晶事件发生后,学校召开了拒绝谣言的班会,我们也特地去办了一次反言语欺凌,反造谣、传谣的普法,主要是告诉孩子们,作为一个倾听者,对于恶意中伤他人的坏话,要学会质疑,明辨是非,形成自己独立的观点,而不是听之任之,不加辩驳就去肆意传播。
谈到这里,想起来一件有意思的小事儿:我家闺女今年10岁,经常让我给她说案子,交流多了,没想到孩子变得特别有正义感。有一次,她班里有个女同学哭了,另一位女孩隔得比较远,就让坐中间的男孩帮忙递纸巾。男孩说,又不是我惹哭的,凭什么给她递,她这么爱哭,那咱以后都别跟她玩了。这时候,我闺女就站出来说,“你已经涉及言语欺凌了,联合别人孤立她,凭什么不跟她玩,我就跟她玩。”我说闺女,虽然咱不应该随便使用欺凌这个词,给人家男孩上纲上线,但你帮助同学,比妈上学的时候勇敢。
图源电影《无声》
往前走一步
现在我手里的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除了抚养费、抚养关系变更这类的,剩下大部分都是涉校园纠纷,往往呈现出一个特点——拖的时间越久,矛盾就越尖锐和难化解,导致家校共建很难实现。
大部分涉校案件都是如此,比如遇到孩子之间打架了,或者发生了严重的身体、言语伤害,学校第一时间该怎么安抚孩子、调查原委、固定证据、协商处理,都没有一个成熟的机制。甚至个别学校完全不处理,等到家长打官司了,或者在网络上求助了,才被动处理。
我遇到过一起案件,两个小学生坐同桌,一个孩子被另一个推了一把,摔了腿,学校不知道该怎么做,就让家长打官司,家长急了,觉得这点事儿还要走到法院。打完官司之后,家长一直打12345投诉,说学校和老师不尽责。看到家长这么干,学校又反告家长诽谤,到现在还较着劲儿。整个事情占用了很多资源,持续了很长时间,矛盾却越积越多。
徐晶案件里,学校已经做了力所能及的事情,但矛盾还是走到司法这一步才化解,而且,一个孩子陷入心理危机,另一个孩子转学,效果并不是最好。我们总感觉晚了一步,就想,如果能往前走一步,提前介入学校处理不好的问题,是不是矛盾更容易解决,孩子也能免受更多的伤害?
其实在很多校园纠纷里,我们发现卡点都在于赔偿谈不拢,比如有孩子受伤,护理费、营养费一天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就卡在这儿了。曾经有一个案例是孩子崴了腿,做手术,家长开口就要10万元,学校就不知道怎么跟家长谈。如果这时候我们能介入,告诉双方法院判决的标准,帮助他们建立共识,问题就变得很简单了。
教育部也想过办法,2022年5月,《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就是让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自荐或者委派人选,到中小学兼任副校长,一方面可以普法宣教,另一方面可以第一时间帮助解决纠纷,促进家校以及孩子之间的和解。
制度实施当年,我们法院选出了一支30多人的队伍,分到延庆区部分中小学和幼儿园里,到现在3年多了,发现很多学校被投诉、起诉吓怕了,教育就变得越来越小心翼翼。最典型的就是消失的课间10分钟,为了避免孩子出现安全问题,学校就减少孩子外出活动频率。为了激发教育活力,我们审判机关应该用学校“尽责不担责”的裁判规则,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
但法院的“法治副校长”没有覆盖到辖区每一所学校。我们院今年又做了一个新尝试——联合区教委,成立“平安校园先议办公室”,运行模式很简单,就是区里任何学校遇到处理不了的纠纷,或者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又不知道该怎么教育,都可以填表提请办公室,后续就会有法官、助理或人民调解员来帮忙出主意。
印象深的有一个案例,一所学校意外发现有个孩子躲在厕所里偷拍他人,学校要求他删除照片,依据校纪校规也处理了,但总觉得不够,担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就求助到先议办公室这边。
后来,我去跟孩子见了一面,跟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他的形象柔柔弱弱的,说话声音也不大。我严肃告知他,从法律界定上,偷拍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甚至涉及刑事犯罪,他就总是回答,“知道了”、“记住了”。
当时孩子父母也在场,因为是老来得子,他们跟孩子年龄差距很大,平时就是管好吃穿,接送上下学,几乎没有其他沟通。孩子出事后,他们也是一味指责,从始至终没问过偷拍的原因。现场我就问了孩子,他犹豫许久后,说是有一次被别人偷拍了,不敢告诉父母,所以就去拍其他人报复。孩子思维模式挺奇怪的,但本质上没有多坏,认识到错误之后,他非常后悔,后续我和学校一直观察到现在,情况都挺好的。
就发现“先议办公室”是有效果的,能够预防孩子陷入更深的错误。但目前,我们也遇到了难点,在于那些发现不良行为或者干预之后还是没有转变的孩子。
比如,我们审理案子时,发现一些少年“飞车党”,没有摩托车驾照,违规购买或者租赁、借用摩托车,在道路上飙车炫技,发生交通事故,伤残的概率特别高。再一查,很多孩子都是逃课或者辍学,结识了社会闲散人员,被介绍到同一家机车俱乐部租车,我们和学校沟通,看能不能做点什么,预防将来可能的事故和犯罪。
但学校也很困扰,这些孩子的家庭关系都不好,跟爸爸妈妈有矛盾,导致他们通过刺激的方式寻找存在感和价值感。学校跟家长沟通,家长回复就是“管不了”。我们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也遇到过有些家长不配合,觉得孩子没到犯罪那一步,法院管得太多了。
按照法律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如果学生出现严重不良行为,经过“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还有家长同意,是可以送去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的。但目前,委员会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部分家长也不愿意将孩子送去这类学校,所以面对这一部分孩子,要怎么给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司法帮助,需要更多的探索和思考。

图源电影《第二十条》
两封信
未成年人工作确实要考虑很多,如果孩子真到了走进法院那一步,我们也想表达,法律对待他们是“温柔”的。
2022年初,我们法院开始少年审判改革,重新装修了少年法庭,布置和普通法庭完全不一样,撤走了审判台,换成了一张浅黄色的圆桌,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都围着这张圆桌坐,刷的墙面、灯的布置也是浅黄色的,就是想让法庭更温馨,孩子也会感到法官和他们靠得更近,可以尽快放松下来。
现在,少年法庭一共12个人,包括前端立案速裁、中端审判、后端执行的法官和助理,基本每天都在群里共享信息和线索,打破信息差之后,案件办起来更加顺畅,也能发现很多隐藏的问题。
比如几个办案团队遇到过好几个案子,地点都在台球厅。我们就发现,不像网吧、 KTV被定义为娱乐场所,严格限制未成年人进入,台球厅被划为体育场所,大部分24小时营业,成了不少未成年人新的聚集地,发生了一些犯罪行为。有了这个发现之后,我们就汇总案件信息,写了一个报告呈递给区政府,区里非常重视,我们也给全区的台球厅从业者办了讲座,希望能够进一步净化台球厅的环境。
可能我们少年审判团里大多是女性法官,观察比较细腻,再加上我又是一位孩子的母亲,办案的时候就会想,如果是我家孩子,她会希望得到怎样的对待或者帮助,所以在法条之外,我更能够看到孩子本身,也能够理解孩子和家长不同的处境。
比如在徐晶案件中,其实她妈妈处理得已经很不错了,知道带孩子维权、看精神科医生,但接触下来,我感觉她也陷在维权里,不知道怎么抚平孩子内心的伤。我就嘱咐她,平时在家里,特别是当着孩子的面,别老说黄谣、维权这些事儿,对孩子的心理恢复不一定有利。不如跟孩子聊点别的,孩子也更容易走进新的生活。
这些年,我还有一个审判习惯,就是在判决书后面再写一封“判后信”。因为一些当庭说的话孩子可能过后就忘了,但是文字是可以永久留下来的。当时我就给徐晶写,“你曾低着头告诉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快乐了,但我想告诉你的是,你会重获感知快乐的能力,成为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努力学习、健康快乐的好孩子,而那本就是你原来的模样。”
徐晶很快给我回了一封信。能感觉到,孩子心里还是没过去那道坎儿,信里写了好多错别字,字迹也歪七扭八的,并再一次提到让刘宇公开张贴道歉信。那以后,我一直关心着她的状态,学校后续也做得很周全,心理老师持续疏导,班主任多次家访,落下的课程都补上了,复学后也让旁边的好朋友多陪她。后面一段时间,家长和老师都说她在慢慢恢复,我也不好一直打扰,就没有持续联系了。
但没想到,到了2024年9月,新学期开学的时节,书记员拿回来一封EMS邮件,打开一看,是徐晶给我寄来了第二封信。
真的特别意外,她的字迹完全变了,工工整整的,也没有错别字。从内容里看,我发现她有感知幸福的力量了,听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赞美。最欣慰的是,她还能把自己的事说出来,去开导周围的人,就感到她是真的在变好。那一瞬间,我真的觉得自己的工作非常有意义。
我还想提示更多的孩子,如果自身合法权益遭受到损害,不要悲观消极,甚至做出伤害自己的事,而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不要把这件事想得很难,从2015年开始,我们国家就实行了立案登记制,立案的时候只需要在诉状上写清楚,别人对你造成了什么伤害,你要求对方承担什么责任,剩下的,相信法院和法官就可以了。
最后,我想把徐晶的信贴出来,是希望任何一个孩子哪天遭遇类似的事时,打开手机一看,曾经有些人,或者是现在有些人,正在遇见被造谣、被言语欺凌或者身体欺凌,不要害怕,也不要内耗,我们可以依靠法律站出来,最终也能从风暴中走出来,回归到新的生活里头去。
她的信是这么写的:
“今天下午,我在学校打饭时,我们校长和我说,我现在恢复得很好,之前的案子办得巨成功!听完后我真巨开心,因为真的有人在觉得我变得越来越好,我也像您之前给我写信说的一样,开朗、乐观,那本是我最初的模样,我做到了,我真巨感激您。
我现在也在激励更多像我一样遭遇的人,我每次都会和他们说,『开朗、乐观,那本就是你最初的模样。』这句话是您激励我的,我同样相信这句话还可以鼓励更多的人走出自己的遭遇。
是您给了我勇气,让我面对各种事情会用正确的方法去面对,不会像以前那样做傻事了,我也渐渐地从那段经历走了出来,谢谢您当时的开导,愿我们未来会一直向阳光走去。”
(文中徐晶、刘宇为化名。)

吕行菲法官。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