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高校辅导员诈骗上百人 涉及700万元
2025-09-21 02:25:36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辅导员左某某以安排工作、学历提升、考证培训等方式,诈骗学生及学生家属、学生朋友等上百人,涉及金额超过700万元(人民币,下同)。该消息近日被曝光。
据深圳报业集团读特新闻9月17日报道,今年6月23日,左某某告诉委托她找工作的才才(化名),这份工作需要交5.6万元的“操作费”。按照左某某的要求,才才需要正常报名、上传资料审核,但无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才才向该媒体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左某某承诺她“一定能过”,“没有进去都可以退款”。
6月24日,左某某又以“打点关系”为由,要求才才垫付2万元,并表示面试过后就全额退回。7月3日,左某某再次要求才才转账8000元,称用以“安排面试那边的人”。
此时,才才已经感觉不对劲。聊天记录显示,才才向左某某表达“一直在增加费用,很没有安全感”,而左某某则表示:“你条件符合就没有这么多需要额外安排的事情。”她还承诺,笔试和面试顺利通过后,多交的28000元都会退回。
但等到该事业单位招聘的笔试、面试时间过了之后,才才仍没有收到招聘单位的信息,但左某某坚称她的“笔试和面试都过了”,只需要等公示;但此前承诺的多交的“操作费”以外的28000元,左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不退。8月28日,才才得知,左某某已于8月27日被警方带走。目前,左某某已被湖南娄底警方刑事拘留。
另据读特新闻9月18日报道说,受害者李明(化名)告诉该媒体,随着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目前受害者维权群
人数已增加至144人。一位自称学院老师的人在该维权群表示,目前学校正在协助公安机关收集相关信息,之后便未再回应其它问题。
对此,广东信琅律师事务所肖小月律师18日分析说,左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对于民众关心的学校是否需要担责的问题,肖小月分析,如果认定左某某的行为是职务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话,依据法律规定,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学校承担,受害者可以要求学校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果学校能提供证据证明校方已履行了合理管理义务,则无需为个人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肖小月建议,受害者应立即收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登记损失,并建议受害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挽回损失,如学校存在过错,可一并追究学校的过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