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员因争议言论被判 自曝与公安、统战等部门合作
2026-09-12 11:26:58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看中国

2026年3月1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式前,一名服务员提着热水壶走在门外的台阶上。(图片来源: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日前,一名湖南的国企党员宋剑仁被判刑,他被指在网络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而宋剑仁曾在网上自曝与中共统战部、公安部等多部门“合作”。有网友指出,他是中共豢养的一颗“棋子”。港媒指,宋剑仁案相信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生效以来、首宗高调通报的网络煽动民族对立判案。分析认为,中共或另有目的。
宋剑仁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获刑
2026年9月11日,据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官公布信息称,8月26日,该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宋剑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以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对他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称,从2020年至2025年,宋剑仁在网络平台注册了多个帐号,并创建多个群组,“以激起民族之间的仇恨、歧视为目的”,“利用各民族的来源、历史、风俗习惯等的不同,使用侮辱、造谣等手段,发表大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的错误言论”。
据称,宋剑仁还用自己在网络上的影响力,多次对他人进行滋扰、纠缠和恶意举报,并在网上散播。
法院声称:“宋剑仁的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造成重大恶劣影响。”
虽然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法院没说明宋剑仁案的具体细节,但已有多个网络“大V”在网络举报宋剑仁是“国企党员搞满独”,后来都不了了之。
据网络自媒体“大V”们举报的资料显示,宋剑仁原籍是东北,他在中石化湖南岳阳分公司任职,是中共党员。宋剑仁自称是满族正蓝旗瓜尔佳氏的后裔,网名有“红缨满洲”、“红队1927”和“盛京满族”等。宋剑仁被指“否定中共国歌前身是《反满抗日义勇军进行曲》,传播伪满洲国五色旗帜,歌颂伪满洲国,响应海外满清复国组织”,煽动仇恨“汉族”,还成立所谓“除奸团”,并在网上举报河南洛阳的汉服爱好者。
有网友指出,“盛京满族”曾留言说“汉族间谍数量最多”、“追汉诸”等话语。
2025年7月,一名四川年青女子自制汉服、宣传汉服,引发众多网友点赞。但一个叫做“红队1927”的微博用户却举报这个女孩“破坏民族团结”,女孩不但被恶意开盒,还被攻击为“极端分子”,该事件也引发网友的愤怒。
而“红队1927”就是宋剑仁的网名。
宋剑仁披露与中共多敏感部门合作
有网友怀疑宋剑仁是中共当局豢养的“棋子”。
此外,网上还流传宋剑仁在一个社交平台聊天群的录音,他说:“我的团队是跟各个省市、自治区,包括统战部门、公安部门,还有个别的安全局长期合作,”“他们这帮人想举报我,有这种可能性吗?张鸿强(音)就是因为向岳阳市纪委举报我之后,不到一天,我们岳阳市纪委就联合苏州警方把他抓了”。他说,他们领导讲过,只要在湖南省地盘投诉宋剑仁的,一律抓。
对此,X平台网友表示:“三年半太少了,我在网上碰见过红缨满洲,素质及其低下,一张嘴跟下水道一样”;也有人说:宋剑仁“多次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贬低汉族,对满清时期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津津乐道。据说他在直播间中与其团伙成员公然说‘扬州十日杀太少了’。”
宋剑仁被判刑 中共另有目的?
2026年9月11日,即宋剑仁被一审判刑的当天,中共官方《中国民族报》在头版发表题为《利用网络煽动民族仇恨必受惩处》的评论员文章,声称在宋剑仁案中,责任落实不力的组织和个人也将被追责问责。文章提到,“极少数居心叵测者”在网际网络发表“破坏民族团结的错误言论,”“有的大肆宣扬历史虚无主义,”“有的过于强调民族特性,宣扬特定民族血统、文化优越论,贬低其他民族。”“故意挑拨民族关系,激起民族仇恨”,文章强调这“造成民族隔阂和对立,制造社会矛盾。”
值得注意的是,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等部门的官方新媒体账号,都转载了这篇文章。
2026年7月1日,中共正式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内容涵盖教育、语言和宗教等多个领域,甚至还把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华人都纳入所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框架中。有观点认为,该法表面上打着所谓“民族团结”的名义,实际上是把中共过去对少数民族的高压管理制度化,并进一步扩大政治控制的范围。
2026年9月12日,香港《明报》报道指,“该案相信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生效以来、首宗高调通报的网络煽动民族对立判案。”
对此,时评人李林一对海外中文媒体大纪元表示,所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因涉及中共在中国国内压制少数民族,对外搞跨国镇压等,被认为是迫害人权的恶法。而中共首先抛出宋剑仁案,就是藉处罚这种引发民愤的滋事者来转移外界视线。而中共当局的下一步行动也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