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务院拟扩大J-1交流项目终止范围 签证遭撤销者恐须离境
2026-07-31 19:25:41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美国国务院近日已提议对交流访问学者计划(EVP)进行重大修改,拟扩大终止J-1访问学者交流访问项目、并要求当事人离开美国的权力。若交流访问学者提供虚假或不完整资料、从事未经授权的工作,或其签证被国务院或国土安全部立即撤销,相关J-1项目可能被终止,当事人并可能被要求立即离开美国,否则面临递解程序。
这项《拟议规则通知》(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于7月30日刊登《联邦公报》,开放60天公众意见期。新规尚未正式生效。
国务院表示,现行J-1交流访问项目相关规则大部分自1999年以来未有重大更新,当时仍以纸本作业为主。此次提案旨在配合目前的“学生及交流访问者资讯系统”(SEVIS),提升资料准确性、项目管理效率、访问者福利及国家安全。
提供虚假资料 项目主办方须终止资格
根据草拟的新规,若J-1交流访问者在申请过程或项目进行期间,伪造资料或文件或未提供完整、真实的回答和资讯,项目主办方将被要求终止其交流项目。
若J-1签证遭国务院或国土安全部撤销并立即生效,国务院可进一步终止其交流项目,使其失去J-1身份,申请人须离境,否则可能面临递解程序。
所谓虚假资料可能包括在美居住地址、教育资格、是否按要求在指定学校或活动地点出席,以及当事人是否继续符合J-1资格的其它资讯。
现有的法规已规定了若干必须终止项目的情况,包括未维持医疗保险、从事未经批准的工作,或未依项目规定参加活动等。新规新增了有关提供虚假、不完整或不真实资料,作为新的强制终止理由。
新规同时明确把“未经授权的工作”列为可终止项目的理由。其定义包括未获《移民及国籍法》或移民局授权的工作,以及超出获准工作范围或期限的工作,并适用于J-1交流访问者及J-2家属。
对于因非法工作、提供虚假或不完整资料而由国务院提出的终止决定,新规设立了有限的异议程序。国务院将至少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当事人可在收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反对声明。在审理期间,终止的决定将暂缓执行,由国务院“私营交流事务副助理国务卿”作出最终决定。
不过,当事人不得单纯以个人困难或公平因素作为推翻终止决定的理由,最终决定也不设进一步的行政上诉程序。
若当事人从事未经授权的工作、未维持规定的医疗保险、被主办方强制停职或终止项目、已获准转换为其他非移民身份,或不再维持原有交流项目目的,主办方不得替其申请恢复有效项目身份。
国务院表示,这项提案将加强项目主办方监督参与者的责任,并确保SEVIS资料及时、准确。J-1交流访问者则应特别注意,住址、学历、出席、工作及其它身份资料必须完整且真实,任何未经授权的工作或资料不一致,都可能影响其项目资格及在美合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