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观察】中共大幅修订监狱法 藏何猫腻
2026-05-07 06:25:38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中共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4月30日“通过”经过大幅修订的《监狱法》,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官方声称,此次修订将加强对监狱执行刑罚活动的检察监督及加强罪犯权利保障。但多位律师表示,新增的所谓“保障人权条款”流于形式;相反,新增条款强化中共控制,根本目的是保党害民。
中共监狱法自1994年制定、2012年小幅修订,2026年的修订是首次全面大改。从原7章78条扩充至8章121条,内容大幅细化。不过许多内容其实是“补登”,比如这次修订规定监狱设立政治委员,这一职务在中共监狱系统已长期存在。
就新增的部分内容,多位法律界人士持批评意见。
《监狱法》新增“坚持党的领导”旨在保党
中共《监狱法》新修订的内容,最明显的是在总则中新增“坚持党的领导、总体国家安全观、公正法治文明廉洁高效的监狱体制”。
海外中国人权律师联盟负责人吴绍平对大纪元表示,这次《监狱法》修改,最应该受到批评的是将“坚持党的领导”写入。这说明中共要更全面加强对监狱系统的控制。所谓“公正法治文明廉洁”都是障眼法。
北京法律学者于远(化名)告诉大纪元,《监狱法》新增“坚持党的领导”的条款,看来是中共敏锐地嗅到要崩溃垮台、死亡的征兆了。近年中共所有的文件、所有的立法里面都要强塞进这样一句话,它其实是政治宣言。这说明中共修改监狱法,主要还是为了维持党的独裁统治地位,让这个专制政权运转下去。“但这个党快完了,最近一年多来,基层的公务员都已经公开地骂共产党、骂习近平。”
大陆律师谭明(化名)表示,中共所谓“党的领导”、“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种话术。自2012年起,中共不断增加法律和修订法律,但总的趋势是限制甚至剥夺公民本就不多的权利。它是从保党出发,巩固党权,而不是恢复民权。
多个安全条文泄恐惧感
《监狱法》新增“安全警戒”条款,禁止对监狱警戒设施、罪犯改造等场所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测,并提到管制监狱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上方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等飞行活动。
在押人员来往信件原来是“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法修改后变成“应当经过安全检查”。
新增内容“监狱实行狱务公开”,声称主动接受监督,但又称“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监狱秩序的信息,不予公开”。
吴绍平表示,这次修订进一步显示中共的恐惧感,中共害怕民众用无人机拍摄到监狱内部的情形、揭露出去。
《监狱法》新增“监狱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和罪犯改造工作质量”。对此吴绍平表示,监狱内一旦涉及到犯人或者是犯人家属跟监狱方的冲突,或出现虐待犯人,或发生死亡事件,摄像头都会选择性失明。中共加强科技管理,实际上只是为了方便它加强控制。

保障人权是幌子 “改造人”很可怕
修订的《监狱法》新增“以改造人为宗旨,坚持依法管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说法,另还要求所谓的“不断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新增内容还包括“监狱应当对罪犯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根据需要进行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心理矫治”。
谭明表示,中共所谓的改造人,其实就是侵犯人权的过程,“尤其是对政治犯、良心犯进行精神上的酷刑,非常普遍的。”
吴绍平表示,中共把监狱洗脑工作视为“改造人”,列入了非常重要的考核范围。
他举例,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那种残酷的洗脑方式,已用到基督徒身上。同时监狱内现在有大量的普通犯人,中共政府以“扫黑除恶”之名, 抓的人越来越多,中共实际上借此对民间社会进行打压。由于出现了许多冤假错案,中共对他们到社会上也感到不放心,所以要“改造”他们的思想。
“应当救治患病在押人员”竟是新增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最基本的保障在押人员的人权的内容竟是新增条款。
比如,“发现罪犯患病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治疗;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罪犯依法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监狱应当按照规定将申请及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
还有,在押人“其配偶、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病危、死亡的,或者家中发生重大变故、确需本人离监处理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监狱可以根据情况特许其离监探望或者处理,由监狱警察押解”。
于远表示,服刑人员生病,本就要正常救治,但是对那些所谓的敏感人物、维权人士,特别是法轮功学员,中共的监狱经常是恶意拖延不给救治的。比如2013年,关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知名维权人士曹顺利,也被拖延不给治疗,导致健康状况急剧恶化。
曹顺利2014年3月14日在医院去世。据其律师、家人及国际人权组织的报告,她在看守所被拖延救治。她随身携带的药物被没收,多次申请保外就医被拒。
中共监狱法在附则中新增:“监狱保障外国籍罪犯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在刑罚执行活动中得到公平公正对待。外国籍罪犯探视相关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谭明表示,监狱法修订的个别条款似乎是回应了民众的诉求或者是国际社会的关切,但是中共专政的本质不变,怎么改都是为了更有利于中共加强控制。
他说,共产党一直打着“为民服务”的名义立法,但其实处处都是坑民害民。中共的宪法2004年就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但是多年来各类酷刑、强迫失踪啊,随意构陷,没有减少。中国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快二十年了,当局就是不批准,因为这和它的统治很多方面是抵触的。“当初签是为了取悦于国际社会,后面不批才是真正保党,保护他们权贵小家,这是真实目的。”
“诉江案”受阻 戳穿虚假的“依法治国”
于远表示,中共的《监狱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等,凡是跟公权力直接相关的法律,都只是空洞的条款,所增加的所谓保障人权的条款都不会落实,流于形式。
吴绍平说,作为一部现代法律来说,中共当然也会规定一些看似保护人权的条款,包括在押犯人的申诉控告等,看似很完美,但是它并不会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中共自己表明不接受外部监督,声称内部自己监督,所以所谓的人权保障是很难得到落实的。
他表示,事实上,中共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之后,中国的人权状况变得更糟糕,尤其是习近平上台以来,多少人在监狱里面遭受酷刑,包括709律师的群体。宗教群体、基督教徒、法轮功学员都遭受惨无人道的酷刑和强制洗脑。中共从来没有改变它侵害人权的做法,而且越是释法、修法,中国人权遭受的侵害反而越严重。
公开报道显示,中共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公民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有权获得赔偿。但法轮功学员或家属申请国家赔偿时,常遭遇法院“不予立案”、不回复、暗箱操作驳回,或要求以放弃信仰作为前提。近年仅有极个别的成功案例,但金额远低于申请数,且附带条件(如火化遗体)。
另外,2015年5月1日起,中共最高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强调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但2015年起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大规模控告江泽民发动迫害、群体灭绝、酷刑等,当局无正面回应,各地610、国保、公安反而打压当事人。
吴绍平说,中共出台各种各样的法律,似乎在“依法治国”,但它并不是真正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是想借用法律的名义加强对社会的控制,让整个社会处在一种高压的状态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