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城案一审宣判 柯文哲判17年 褫夺公权6年
2026-03-26 02:26:22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看中国

京华城案一审宣判,柯文哲判17年,褫夺公权6年。(图片来源:中央社/赵世勋摄)
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针对前台北市长柯文哲涉入京华城容积案与政治献金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多项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7年、褫夺公权6年,全案仍可上诉。
备受瞩目的京华城案历经约一年半侦办与审理后,台北地院26日下午宣判。法院认定,柯文哲涉及违背职务收贿、图利,以及政治献金相关的公益侵占与背信等罪,共四大罪名成立,合并执行刑期为17年,并褫夺公权6年。
台北地检署起诉时对柯文哲依《贪污治罪条例》具体求刑28年6个月,包括京华城案中涉及不当利益交换及收贿(210万+1500万)、图利罪一并求刑15年、并科罚金5000万元,2件公益侵占罪(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万、侵占邱佩琳转交的600万元政治献金)各求处6年、5年,背信罪(挪用众望基金会827万元支付民众党工薪水)求刑2年6月。
判决指出,案件核心之一在于政治献金与特定利益之间是否具有对价关系。合议庭认定,部分金流具备实质对价性,因此构成收贿要件;但对于部分金额,因证据不足未予采信。
合议庭宣判后随即召开讯问庭,针对是否变更柯文哲等人交保、科技监控等强制处分进行讯问,柯文哲说,不会逃亡、求解除电子脚环,并减少交保金额。
11名被告判决结果与后续发展
此外,本案并非单一被告案件,包含威京集团相关人士等共11名被告一并判决,多人遭判刑,也有少数被告获判无罪,显示法院对各人涉案程度分别认定。
柯文哲先前以新台币7000万元交保并配戴电子脚镣,限制出境出海。此次判决后,其法律状态与相关强制处分是否调整,仍待法院后续裁定。沈庆京、应晓薇各加保3000万元,2人都同意暂留法院的候审室觅保;李文宗解除电子脚环,维持其余处分。
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判刑10年,褫夺公权5年,法官谕知加保3000万元;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判刑15年6月,褫夺公权6年,法官谕知加保3000万元;前台北市办公室主任李文宗判刑4年6月,解除电子脚环,维持其余处分。
至于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判刑2年,褫夺公权1年,缓刑3年;前台北市工务局局长黄景茂判刑6年6月,褫夺公权3年;前北市都委会执行秘书邵琇佩判刑1年3月,缓刑3年;前木可公司董事长李文娟判刑2年4月;会计师端木正判刑1年;应晓薇顾问吴顺民、京华城监察人张志澄获判无罪。
面对判决结果,柯文哲方面表示将依法上诉,案件将进入二审程序。由于本案牵涉政治人物与大型开发案,社会关注度高,后续审理与判决走向,仍将持续影响政坛与司法观感。
此案被视为近年台湾政坛重大司法案件之一,不仅攸关个人刑责,也牵动政治发展。随着一审判决出炉,象征“京华城案”进入新的阶段,但最终结果仍须待后续审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