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被剥夺近10年 退休工程师被迫捡破烂维生
2025-12-18 13:25:47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辽宁省锦州市退休工程师、法轮功学员武秀兰因为坚持信仰,自2016年起被剥夺养老金近十年,被迫捡破烂维生。
武秀兰,1945年生,今年80岁,曾在锦州市委、建委、环科院等事业单位连续工作34年,退休前职称为工程师。她曾患乙肝、丙肝等重病,因修炼法轮功而重获新生。她说:“如果我不炼法轮功,早就死了。”
武秀兰2002年退休,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她无儿无女,只靠养老金维生。
2015年5月,她因信仰“真、善、忍”遭冤判2年。
2016年,锦州市人社局突然停发了她的养老金。她多次上访、追讨,被推诿,甚至被要求向原单位要钱。这显然违反规定。
2019年,正当生活无着落的武秀兰到亲友家借钱时,遭到警察绑架,被冤判3年。
2022年7月,冤刑期结束,她回到家,继续讨要养老金。她被告知需扣除服刑期内的养老金后才能恢复发放。可是3年过去了,仍未恢复支付她养老金。
2025年3月18日,武秀兰被迫提起行政诉讼,向锦州运输法院状告锦州市人社局违法停发养老金。但法院拒绝立案,让她撤诉,说她“起诉对象不当”。她指出人社局是停发养老金的责任主体。她认为自己的诉讼合理,不撤诉。
她诉说:“我今年80岁了,无儿无女,无依无靠。按照中国人的传统和《社会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本应成为社会尊重和保护的对象,基本生存权依法应受到保障。可是,从2016年4月至今,我每月没有一分钱养老金入账,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维持生活,仅靠好心人的资助和同情度日……”
“谁能想到耄耋之年的孤独老人,在社会边缘上苦苦挣扎的艰辛,还为要回自己工作一生晚年应得的退休金去奔走相告!”
9个月过去了,法院始终不立案。
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武秀兰只得靠捡破烂维持生活。夏日炎炎,她在堆满废品的居室中忍受异味。天寒地冻,她推着小车奔波于废品收购站,只为换取几角钱。
邻居们同情她的遭遇,给她送来废纸箱、饮料瓶。她在门上贴感谢信,向好心人表达感激之情。
1999年7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就实施三大迫害政策——“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不计其数的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关押、非法判刑、狱中遭受各种迫害。结束冤狱回到家后,他们的养老金被扣除,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被切断,这对那些老年学员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遭受致命打击。
居美前大陆人权律师吴绍平曾向大纪元表示,扣发养老金、诉讼不立案的做法是完全违法的。“这实际上是剥夺了人的生存权和诉讼权。中共治下的中国根本就不是法治国家。”
吴绍平说,“剥夺养老金是违法的。根据《社会保险法》,养老金实际上就是他用劳动所得来交付保险的一大部分,单位出一部分,实际上属于他个人的财产,是个人合法所拥有的。”
“在法律上没有说可以没收人的养老金的,根本没有这个规定,也就是说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剥夺养老金就是对人的一种制裁,就等于剥夺人的生存权。”
公民的养老金是由《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多个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的。凡是低于这个级别的行政法规是无效的,而且上述的法律也没有规定“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
而地方的人社局就可以随意践踏法律,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这样的迫害案例在明慧网的报道中屡见不鲜。
河北省承德市法轮功学员冯晓奇,2003年8月31日至9月1日间,与其他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因做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承德市“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国家安全局、公安局绑架、关押、构陷。
2004年6月,他和另一位学员曲守成被非法庭审,均被非法判刑14年,后被劫持到保定监狱。
冯晓奇于2012年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然而2020年8月起,承德市社保局突然以冯晓奇曾经入狱无权领取养老金为由,剥夺了他的养老金,还逼迫他退还95个月(近八年)的养老金。被剥夺养老金后,冯晓奇完全失去了生活来源。
他不得不向有关部门递交获得养老金的申请书,还将承德市社保局告上法院。但法院判决他退还95个月的养老金。他上诉到中级法院。
2024年9月13日,法庭将对他的行政覆议开庭审理,而就在前一天晚上,他突发脑溢血,不省人事,被送医抢救。回家后,他的情况没有好转,于2025年2月23日含冤去世。
陈星伯,七十多岁,曾任河北邢台市人民广播电台主任编辑,连续多年被授予“河北省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
2019年11月24日,他因修炼法轮功被国保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判刑3年,劫持到冀东监狱。期间,他被迫害得几近失明。
非法判决下来后,他被单位非法开除,并被停发了养老金和一切待遇。2022年他结束冤狱回家后,发现养老金被剥夺,便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一年多后,法院也不立案。他却不断遭到法院、社保局、原单位、派出所等骚扰,被迫离家出走,至今去向不明。
他们只是众多被扣除养老金的法轮功学员中的缩影。
(案例源自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