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董事长亡,继母长子争权,谁知公司到了别家手里
2026-03-26 00:25:53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棱镜

近日,杉杉股份发布公告,控股股东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的重整计划草案已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如果表决通过,这家曾经的宁波民营标杆,将正式易主。
杉杉终于要改姓了。曾经的服装第一股,如今的新能源材料巨头,只用了不到800天,就从千亿帝国走向卖身。
2023年2月10日,杉杉创始人郑永刚突发心脏病离世,直接引爆了杉杉系长达两年的权力真空。其子郑驹与继母周婷围绕控制权展开激烈争夺,上演了现实版的“豪门内斗”。这成为了杉杉后续一系列问题的导火索。
然而,杉杉的崩塌真的是“豪门宫斗”的结果吗?债务重组之下,各方债权人的利益又能否得到公平保障?
郑永刚亲手“埋下雷”
“这颗雷,其实是郑永刚亲手埋下的。”一位内部人士感叹道。
1989年,郑永刚接手濒临倒闭的宁波甬港服装厂,创立“杉杉”品牌,成为中国服装大王。1996年,杉杉成功登陆A股,可谓风光无限。
但郑永刚的野心远不止于此。本世纪初,服装业务如日中天时,他毅然调头,杀入当时无人问津的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开启了一场教科书级别的转型。
转型初期,锂电池业务连续八年亏损,郑永刚靠着服装生意持续输血。直到新能源车爆发,这项业务才迎来转机。
2021年杉杉股份净利润达到33.4亿元的历史最高点,其中近六成来自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公司由服装大王转型新能源材料龙头。
当年杉杉股份股价达到43.47元的历史高位,总市值近千亿,集团和朋泽贸易持股市值高达440亿,郑永刚也在2022年以125亿元身家登上胡润全球富豪榜。
然而“成也激进,败也激进”。其间,郑永刚主导了大规模的产能扩张和多元化布局,除了锂电池和偏光片业务,还涉足金融、医疗、奥莱综合体,版图急剧膨胀,代价是大规模举债。
这种高杠杆、高负债的扩张模式,在郑永刚在世时,尚能凭借个人信用、江湖地位勉力维持,但当他突然离世,内部权力斗争与外部信任崩塌的双重冲击,资金链瞬间断裂,终于难以为继。
郑永刚离世后,“长子大战后妈”的故事一度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
2024年11月,继母周婷“夺权”成功,当选杉杉股份董事长。这场内耗不仅让管理层动荡,更让银行和债权人失去信心,加速了资金链断裂。
自2024年6月起,杉杉集团被十余家银行和债权人告上法庭,相关债券信用评级被下调为“负面”,部分银行的抽贷更是令“杉杉系”出现流动性危机。
2024年8月,杉杉集团公告表示对浙商银行宁波分行等10家银行的债务利息未能完成兑付。2025年2月,宁波市鄞州区法院裁定受理杉杉集团破产重整申请,一个月后,杉杉集团与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被裁定实质合并重整。
曾经风光无限的千亿市值企业,在两年内急转直下,郑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摇摇欲坠。
创始人家族预计出局
2026年3月2日,宁波鄞州区法院的会议室里,破产管理人主持的杉杉集团及全资子公司朋泽贸易合并破产重整案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召开,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正式进入表决阶段,表决窗口期将持续至4月15日。
事实上,早在2025年3月,杉杉集团就被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民营船王”任元林领衔的重整投资联合体一度计划以32.84亿元的价格拿下杉杉股份的控制权。不过这一方案在2025年11月的表决会议上,被普通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双双否决。
重整草案被否后,管理人于同年11月7日重启招募。第二轮招募吸引了多家产业资本的目光。此前,中国宝安也曾公告联合子公司贝特瑞组建联合体参与。而更早前,辽宁方大集团旗下的方大炭素、
湖南盐业集团均已公告报名参选。
最终,徽皖维集团携宁波金资组成的联合体以不超过71.56亿元的对价成为核心重整方。
历时近一年、历经两轮投资人折戟的杉杉集团重整案,终于迎来决定性节点。若协议顺利落地,这家横跨服装、新能源、光学显示三大领域的浙商巨头,将正式易主。
3月4日,杉杉股份发布最新公告,杉杉集团及朋泽贸易的管理人于2026年2月28日向债权人会议提交《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这份公告也披露了部分细节。
具体来看,重整投资人联合体分为股票投资人与处置机构。皖维集团将以直接收购和对保留股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方式,取得债务人持有的21.88%杉杉股份股票的表决权;其他大部分资产继续保留在债务人名下,装入破产服务信托。
杉杉集团的债权人的债权金额将转换为信托份额,组成受益人大会,等待后续分配。而杉杉集团的原出资人,包括更上层持股平台杉杉控股的持股将被清零。
安徽皖维集团领衔投资近72亿元的第二轮重整方案中,皖维集团将以每股约16.42元的价格向债务人收购303,670,737股杉杉股份股票,约占杉杉股份总股本的13.5%,总价款金额为49.87亿元。
剩余8.38%的杉杉股份股票,将保留在杉杉集团名下,债权人可选择即期或者远期由皖维集团收购的方式获得清偿。
剩余的大部分资产则将装入破产服务信托。杉杉集团的100%股权将由信托项目公司持有。服务信托决策事务设置为受益人大会、管理委员会与处置机构三个层级。
其中,债权人按原先不同的债权类型(有无担保)获得不同优先劣后登记的信托份额,组成受益人大会。
管理委员会由11户受益人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建设银行宁波分行代表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及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管理委员会可以决定聘任和解聘信托项目公司与杉杉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而杉杉集团的原出资人是获得最劣后的信托份额。
这意味着,此前陷入内斗的郑永刚长子郑驹和遗孀周婷,将从上市公司杉杉股份和杉杉集团失去话语权。
杉杉控股未纳入合并重整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杉杉集团更上层的核心持股平台——杉杉控股此次并未纳入到“杉杉系”的合并重整之中。
“这对于已经债务违约、诉讼缠身的杉杉控股的债权人而言,在‘杉杉系’核心资产——杉杉股份的股权在杉杉集团重整案中被单独处理之后,其债权利益后续是否还能得到公平清偿和保障?”一位了解杉杉重整案的市场人士质疑道。
从近几年进入重整程序的诸多大型集团重整案的横向对比来看,杉杉控股未合并重整的做法颇为罕见。
以2025年底已被法院裁定通过破产重整草案、最近引发不小必注的“苏宁系”重整为例,南京中院是先裁定受理苏宁电器集团、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置业集团进入破产重整,随后管理人以苏宁文化投资等35家公司与苏宁电器集团、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置业集团在管理、业务、财产等方面高度混同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将该等关联企业并入苏宁电器集团、苏宁控股集团、苏宁置业集团3家公司重整案中,对“苏宁系”38家关联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按照《破产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关联企业之间法人人格高度混同以致难以区分,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受偿利益或者关联企业基于欺诈目的成立的,关联企业以及关联企业的出资人、债权人、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关联企业管理人,可以申请对相关关联企业进行实质合并破产。
“合并重整的核心是否认关联公司的独立法人人格,立法原理是由公司法中的‘刺破公司面纱’原则衍生而来。关联企业合并重整,就会把所有资产负债打包在一起计算清偿。”一位破产法领域的资深律师提到。
司法实践中,因为很多大型企业的关联公司都存在业务财务高度混同的情况,所以合并重整的应用较多,也有利于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清偿。
按照已公布的杉杉集团重整方案,对于皖维集团近72亿元的重整投资对价,是将只由杉杉集团的债权人分享,更上层杉杉控股的债权人则无法从中获得任何直接对价。
工商信息显示,杉杉控股持有杉杉集团54.80%股权,按照已公布的重整方案细节,杉杉控股持有的这部分杉杉集团股权也将清零,对价仅可能是获得杉杉集团重整服务信托的劣后份额。
从2024年年中开始,杉杉控股也已处于债务违约、面临多方债权人的诉讼。天眼查数据显示,杉杉控股至少面临着300多起的诉讼。其中,部分金融机构如上海农商行张江科技支行、昆仑银行、江苏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华瑞银行等在部分案件单独起诉了杉杉控股,这意味着他们仅是杉杉控股的债权人。
“这部分债权人的对应债权是否能在杉杉集团的重整中获得相应的清偿利益?”前述人士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