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穷人有错在先
2025-08-16 21:25:22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我是历史其实挺有趣公众号
道光年间,京城平则门外,有个叫做张泳翔的老百姓。
这个张泳翔,是个车夫,平时靠赶大车挣几个脚力来糊口,有时候拉货,有时候也拉人,勉强混个温饱。
在道光五年的冬天,一个叫做吉庆的人包了他的车,来来回回让张泳翔拉了不少的东西,但是一直没给钱。
(何错之有 张泳翔)
最开始张泳翔也没要,怎么说没要呢,这个吉庆啊,他是旗人,皇族宗室子弟,穿的得体,谈吐得体,行为举止更得体,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有钱人,张泳翔心说这样的贵人,那还能差了自己的钱不成?所以他是一趟一趟的拉,寻思等到把活都干完了再一块结钱,保不齐贵人开心,还多赏自己一些。
结果,吉庆用张泳翔拉了一个冬天的车,欠下了八吊七百文的铜钱,硬是一个子都掏不出来,赖账了,不给。
您知道北京城的冬天那是够冷的,寒风刺骨,滴水成冰,张泳翔上有父母,下有子女,一大家子人指着他养活,饿两顿倒是没关系,主要是冬天要买煤,不烧煤一家子还没饿死呢,就冻死了。
没办法,张泳翔只好壮着胆子,亲自跑到吉庆的家里去要钱,而且张泳翔明明是债主,可是他姿态摆的很低,见到吉庆之后那是一顿好话,说大老爷,您发发善心,就把车马钱给我吧,我这一家老小就等着这点钱活命呢,您就行行好,当做善事了。
伸手还不打笑脸人呢,何况你吉庆欠钱不还,你理亏,你就应该给人家钱,再说吉庆又是皇族,资产说不上富可敌国,但也是富得流油,张泳翔这点钱,对吉庆来说其实就是九牛一毛,可是您说这吉庆让人来气不来气,张泳翔为了要钱,就差给他跪下了,可他就是不给。
吉庆不仅不给钱,他还认为张泳翔胆大包天,竟敢上门来滋扰,他不由分说,带着一个家丁,把张泳翔按在地上狠狠的打了一顿,直打的张泳翔是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张泳翔招架不住,连连讨饶,吉庆等人这才住手,警告张泳翔以后别没事找事,让他赶紧滚蛋。
张泳翔从地上站起来,他越寻思他是越委屈,家里的老娘看病要钱,家里的媳妇一年到头也没给人家买件新衣裳,家里的孩子嗷嗷待哺,就这么空着手回去,张泳翔没有那个勇气,他干脆一纸诉状,直接把吉庆告上了提督衙门。
这个案子记载于《道光六年说帖汇存》中,文献中只说是提督衙门,没说具体是哪个衙门,但事发在京师,想来应该是步军统领衙门,所谓“提督衙门”,其实指的就是步军统领衙门的最高长官,即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张泳翔是平民,当时应该是随便找了个衙门告状,因为步军统领衙门本质上属于是军事单位,负责治安,缉盗,维持稳定这一块,这种民事纠纷不归他们负责,但步军统领衙门还是比较负责的,他们没有因为吉庆是皇族就袒护包庇,或者按下不报,而是直接转呈给了刑部山东司。
山东司接了诉状,反应也很快,立刻就把吉庆的家丁傍捉拿到案,并进行了审讯。
按理说应该先捉吉庆,但毕竟吉庆是皇族,拿他得慎重一点,先把家丁捉过来问,把事情原委弄明白了再说。
吉庆的家丁,叫做唐幅儿,是吉庆的狗腿子,平时就好仗着主子耍威风,但其实这个人胆小怕事,被捉到刑部之后,都不用审他,他是竹筒倒豆子,一股脑全都交代了。
那根据他交代,张泳翔的状告基本属实,吉庆欠钱不还,张泳翔上门讨债反遭殴打,吉庆打的最狠,自己也跟着踹了好几脚。
唐幅儿交代完了,他还签字画押,证明自己没扒瞎,这么一来山东司的底气就足了,当下把吉庆传唤过来问话,说吉庆啊,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这奴才已经交代了,你也交代交代吧?
刑部,那是国家最高级别的司法机关,一般人进了刑部,那都跟唐幅儿一样,两腿转筋,直打哆嗦,怕也怕死了,可吉庆毕竟是皇族,他见过世面,进了刑部大堂,上官问他话,他是眼皮都不抬一下,只冷哼道:
说我欠钱?这是哪个乡下人诬赖到了爷的身上,爷一天挣的比你们几个堂官一年的俸禄都多,爷还会欠别人钱?
说我打人?那更是子虚乌有,爷平时是衣不沾尘,足不沾泥,爷会动手打一个低贱的小民?
可以说这个吉庆,压根就没把山东司的官员放在眼里,他反问之间是唾沫横飞,声音拔的也高,一边问还一边用手指指点点,差点没把手戳到堂官的脸上。
而且他是连反问带谩骂,呵斥咆哮声震的大堂房梁上的灰尘簌簌而下,几个官员被他这么一整,气的脸色铁青,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实在是没办法,碍于吉庆的这个皇族身份,山东司还真不敢拿他怎么样。
这大清的皇族啊,在法律上相较于平民,是有豁免权的,当然不是说他们违法犯罪了就不会受到处罚,而是说,皇族犯罪,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司法单位无权处理,朝廷里专门有一个叫做宗人府的地方收容这些做坏事的皇族,然后对他们施行家法。
山东司有权传唤,有权审问,但是却无权用刑,就算吉庆承认了自己的罪过,山东司也得问一下宗人府的意思,宗人府说你们看着办,山东司才能给吉庆定罪,以及惩处他的罪过。
好在,您别看吉庆现在不服不忿,那是他认为唐幅儿是自己的家奴,肯定不会轻易交代,他以为山东司是在诈他,以为山东司还没有得到唐幅儿的口供,他才敢这么狂,可是他狂着狂着,山东司不惯着他了,直接把唐幅儿画了押的口供拿了出来。
(逞主行凶 唐幅儿)
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吉庆一看,当场就泄了气,也不狂了,也不得瑟了,他难以抵赖,只好极不情愿的也签字画押,承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按理说,吉庆欠钱不还,还动手打人,而且还没有自首表现,还蔑视法律,咆哮公堂,正常来说可以定个杖三十啊,杖四十啊,然后流放充军。
但是,山东司还是考虑到了吉庆的身份,毕竟是旗人出身,皇族子弟,判的重了,宗人府那边不好交代,所以山东司的官员一商量,决定判处吉庆徒刑,也就是有期徒刑,把他给关起来,关个一年半载再说。
徒刑对于吉庆来说,已经是法外开恩了,可是您想想,吉庆钟鸣鼎食,雍容富贵的日子他过惯了,你要把他投入大牢里,别说一年,一天他也受不了啊,所以一听要关他,他撒腿就跑,直接躲了起来。
当然不是躲起来就完了,躲起来之后,吉庆安排自己的儿子,在京师里各种拜访官员是四处打点,很快就贿赂到了刑部的高级官员,具体是贿赂了谁那不知道,反正肯定是刑部里边级别比较高的官员,因为吉庆的儿子前脚贿赂完,后脚刑部就对吉庆的案子下了一道命令,说山东司审理吉庆的这个案子,恐怕有冤情,暂时不能结案,还是交给安徽司再审审吧。
事实上本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山东司都没上刑,唐幅儿和吉庆就先后认罪,何有冤屈之说?那说白了,刑部内部,肯定是有人收了钱,要帮吉庆脱罪。
果然,案子到了安徽司,吉庆也不躲着了,他主动投案,让安徽司对自己再次进行审讯。
而在这一次审讯中,吉庆当堂翻供,说自己压根就不认识张泳翔,更不欠他的钱,也没打过他。
安徽司的官员们在堂上坐着,脸上很难看,心说话你这么说,我们安徽司不好办啊,就算你掏钱了,就算你找人了,那至少面子上也得过得去,你直接整个不认识苦主,把责任和罪过甩的一干二净,我们怎么结案啊?
哎,想来这安徽司是被授意了,要把吉庆给保下来,把山东司判处的徒刑给改成较轻的刑罚,所以只要吉庆受安徽司审理的时候,避重就轻,比如吉庆说自己只欠钱没打人,或者说打人的没有自己,只有唐幅儿,这么说,安徽司就能顺理成章,合情合理的对吉庆做出轻判,这么一来,判决结果也令人相信,足以服众。
可是没成想,这个吉庆他是一个榆木脑袋,张嘴就是自己不认识张泳翔,自己没有任何罪过,你这么整,安徽司的官员总不好直接宣布你无罪。
堂上的安徽司官员们那叫一个着急,他们各种眼神示意,出声提醒,是又拍桌子又摸胡子又咳嗽,吉庆好半天才明白怎么回事,他一拍大腿,说哎呀,我全想起来了,我的确是用过张泳翔的车,用他的车拉过几回东西,不过只欠了他八百文钱,我本来有天出门,我正要去还他呢,在路上碰到他,他看到我张嘴就骂,嘴里不干不净,我一时气恼,用鞭子轻轻扫了他一下而已。
吉庆明白的够快的,经安徽司的官员们这么一提醒,八吊七百文变成了八百文,欠钱的数额变少了,恶意欠薪变成了马上还钱,主观过错变小了,两人殴打成了轻轻一扫,伤害程度也变低了。
安徽司官员听吉庆这么一说,他们很满意,哎,这就对了嘛,你只是欠了张泳翔八百文钱,张泳翔就心气不顺,故意谩骂侮辱你,你忍无可忍之下,才用鞭子轻轻的扫了张泳翔,那你这样的罪过,根本就不适用徒刑。
不是有钱人欺负穷人,反倒是穷人欺负你个有钱人啊。
最终,安徽司的结论是,废止山东司之前的徒刑,改判吉庆杖刑八十。
有读者说了,关起来的滋味的确不好,但是杖刑八十那可是结结实实的皮肉之苦,岂不是更不好。
看上去好像是判的更重了,可其实这个处罚完全是变轻了。
古代杖刑的厉害程度,主要在于行刑者是否真的打你,要是真的用力气,或者就是要整你,别说八十,就是十棍子下去,那都是非死即残,而如果是故意要包庇你,要保护你,行刑的时候打你要多轻有多轻,那就跟隔靴挠痒似的,别说八十,八百也无所谓。
何况,吉庆还是皇族,行刑不会是在刑部,而是移交宗人府执行,宗人府一贯偏袒自家人,说不定这八十下都免了。
说出来您都不信,安徽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做了吉庆的保护伞,把吉庆从轻发落了还不算,它们还洋洋自得,写了一封折子弹劾山东司,说咱们部门啊,山东司那帮同事太不专业了,胡乱判案,重刑虐民,他们失职啊,应该狠狠的追究他们的过实。
(大吃一惊 山东司)
山东司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呢,莫名其妙的接到安徽司的弹劾,他们差点一口茶水没呛死,哎呦我去,你们安徽司还要脸吗?啊?还要脸吗?收了钱办坏事,干扰司法公正也就算了,现在还要倒打一耙,你们也太过分了!
忍不了,山东大汉们实在是忍不了,于是山东司也一纸公文送到刑部单位,反驳安徽司的弹劾,并且积极指出安徽司对吉庆的处理过轻。
两个衙门,这就算是杠上了。
这个收了钱的刑部高官,他权力虽大,但是很显然还没有到只手遮天的地步,至少他难以压下山东司的控诉,而刑部的主要高层一商量,说既然一个单位里的两个衙门意见不一样,那么干脆,让本部所有的衙门都拿出意见来,咱们一起研究这个事儿,咱们投个票,支持哪个司的多,咱们就按哪个司的意见办。
当然了,为了公平起来,刑部采取了回避原则,安徽司和山东司不参与投票。
一桩民间案件,两个衙门对垒,到现在成了整个刑部的站队。
首先我们说支持山东司的,有直隶司,奉天司,福建司,四川司,广西司,浙江司六个司,这六个司认为,吉庆欠钱还打人,无自首情节还抵抗审讯,加上他咆哮公堂等等罪过,徒刑都算是轻的了。
其次我们说支持安徽司的,有江苏司,贵州司,山西司,他们主要抓住了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当时吉庆咆哮公堂的罪过,山东司并没有记录在吉庆画押的这个供词上,那既然没有记录,就等于没有发生过,供词里既然没有这个罪过,凭什么给吉庆安上呢?所以吉庆断无咆哮公堂,不过是欠钱打人,判杖刑已经可以了。
余外,还有一个比较搞笑的云南司,他们的意见是:
拟徒似觉过重,拟杖亦觉过轻。
判徒刑呢,感觉太重了,判杖刑呢,感觉又太轻了。
好嘛,这是不粘锅啊这是。
余下还有三个司,陕西司,江西司,广东司,他们也支持对吉庆处以杖刑。
那这么算下来,支持山东司的有六票,支持安徽司的也有六票,打了个平手,这就难办了。
说难办,其实不难办,因为陕西司,江西司,广东司虽然支持安徽司杖刑的处理,但是他们还附加了新的建议,他们认为,吉庆的主要罪过,不在于欠钱不还,也不在于动手打人,而在于他这样的行为,非常的不体面,非常的掉价,他是平头老百姓还好,可他偏偏是皇族,往小了说,他是在给皇室丢人,往大了说,他就是在给国体蒙羞,所以杖刑八十没问题,但是不应该只有杖刑,还应该处一个月的徒刑。
可以说,陕江广三司一语中的,这话一说出来,无论是支持山东司还是支持安徽司的都没话了,因为陕江广三司一下子就把高度上升到了一个所有人都难以评论的地步,给国体蒙羞,这是多大的罪过?谁敢再胡说八道?谁敢再非议?
有伤国体是绝对的政治高压线,这四个字,直接堵死了所有技术性反驳的路径。
刑部的某些高层,也许他们有偏袒吉庆的意思,但是陕江广三司这话,直接就把他们给将死了,案子到这一刻终于有了定论——那就是杖击吉庆八十,然后关他一个月,而且还是带着枷关。
这个时候,河南司又跳了出来,河南司没有发表支持山东司还是安徽司的言论,它们发表的意见是,就算要徒吉庆,也不应该带枷,因为他毕竟是皇族嘛,从来就没有皇族带枷的先例。
(皇族子弟 吉庆)
河南司这个时候跳出来说这种话,意味不明,但是山东司的官员说那不可能,他们立刻翻书查典,那是一顿找,找了一晚上,终于叫山东司翻到了一个案例:
道光三年的时候,宗室克永,穆兰布敲诈百姓,论罪被判处徒刑,也带了枷,带枷的命令还是道光皇帝亲自下的。
有了先例,那就好办了,一切终于尘埃落定,吉庆被打了八十大板,是轻描淡写还是结结实实,那说不好,但是后者还是很有可能的,毕竟这案子整个刑部都牵连了进来,众目睽睽之下,谁敢玩猫腻?
所以,最有可能的结果是,吉庆被打了个皮开肉绽,骨断筋裂之后,还要被关进暗无天日的大牢里,喝泔水吃剩饭,头上还要结结实实的带着几十斤的枷板待上一个月,那指定是遭老罪喽。
天若不法,将以何存?
一个枷,对别人来说也许无足轻重,但是对山东司和支持山东司的官员们来说,那却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个枷板,锁住的不仅仅是吉庆的脖子,更是宗室特权与司法公正的角力的最终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