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劝阻"到限制科研人员,中国如何定义出入境自由?
2026-08-04 03:26:28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BBC中文

中国公布新出入境管理规定,赋权边检人员“劝返”出境公民等,引发讨论,一些评论甚至质疑此为“闭关锁国”之举。
将于9月15日实施的新规定授权边境人员“必要时可劝阻”公民前往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此外,在海外“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公民回国后会被禁止出境,科研技术人员亦被纳入管控。移民中介在新规定下也被加强监管。
学者向BBC中文指出,新规配合近年中国“国安考量”治理大方向,人口流动与科技贸易、数据等领域一样,纳入国安法律框架,成为政府“可运用的法律工具”。新规适用于所有中国公民,也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生活工作,或计划前往中国的外国人。
中共官方《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发表社评,指控西方媒体“热衷于对规定进行恶意解读”,并称“闭关锁国”之说是“无稽之谈”。
这篇8月4日的社评称:“当今世界,地缘政治冲突此起彼伏,跨国犯罪、电信诈骗、非法移民等问题交织叠加,技术安全、产业安全风险日益凸显??此次出台《规定》,正是在中国全面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背景下,针对出境入境管理中出现的新挑战新问题作出的及时回应。”
《环球时报》称:“安全是开放的前提,开放是安全的目的。新规不是给开放踩刹车,而是给交往系上安全带。”

中国公布新出入境管理规定,将于9月15日实施。消息自公布后,触发外界担忧。
边防人员有权“劝阻”民众出境
在7月3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共有19条条文,将于9月15日实施。当中引发民众焦虑的一条,是赋予边防人员“劝阻”出境的权力。
根据规定,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等“移民管理机构”在审批公民申请出入境证件以及边防检查时,应提醒公民避免前往最高风险的国家或地区,“必要时劝阻”其出境。
另为核实出入境者身份及申请原因,移民局等机关人员亦有权要求其“出示、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信息”。如认为其提供虚假资料,则有权不予以证件或不准其出入境。
有即将前往日本旅行的网友在社交平台表示“有点恐慌”,不知道最终能否出境。有人留言嘲讽:“日本是灵活性高风险地区”。
从中国领事服务网纪录可见,自去年11月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发表“台湾有事”论后,中国外交部已先后在当月、12月、今年1月和3月发文,“提醒”中国公民“避免前往日本”。
近年,中国在加强对于公职人员及被视为敏感领域人士的出境限制。
去年《纽约时报》报道称,一些地区除了公务员外,部分公立学校教师、医生、银行和国有企业员工都被要求上交护照。此次新规公布之际,也有社交媒体帖文描述“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如何被阻止在网上办理普通护照。
BBC中文未能独立核实这些说法。
美国乔治城大学亚洲法中心执行主任汤姆·克罗格教授(Prof Tom Kellogg)向BBC中文指出,条文很可能被当局用来阻止民众前往“一些因政治或经济原因而成为中国政府针对的国家”。
他同以日本为例,表示2023年日本启动福岛第一核电厂核处理水排海后,中国曾对日本水产实施禁运措施。“当时有些人担心,这些限制措施带有政治动机,而非真正基于公共卫生考量。”
但在2022年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时,中国却迟迟未呼吁公民撤离乌克兰。克罗格说,新规的第一条虽提到“保障出境入境人员的合法权益”,但他认为现实并没有真正的执行机制。

根据规定,移民局在审批公民申请出入境证件以及边防检查时,应提醒公民避免前往最高风险的国家或地区,“必要时劝阻”其出境。
海外言论行为可影响未来出境
在新规下,中国公民在海外的言行或影响未来出境。
目前,中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仅列出六种不准公民出境的情况:持无效证件者、刑事案件被告、有未结案的民事案件且法院决定不准出境者、危害国安者等。
新的《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订明,“中国公民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回国后六个月至三年内不准出境;该决定由省级政府作出。
克罗格形容,“这是另一项旨在控制中国公民在海外‘做什么、说什么’的工具。”
他表示,在中国维权人士、律师以及自由派知识分子曾告之,他们在获发护照及出境前,须向负责监察他们的政府官员承诺,“在海外不会批评中国共产党,也不会与‘敏感人士’会面”。BBC无法独立核查此说法。
克罗格指出,新规实施后,未来任何人在海外批评政府——即使那些本身“不在政府的关注范围内”的人,要禁止其出境,都将变得有法可依。
他强调,虽然法规有时间限制,但他猜测对部分人而言,“禁止离境的时间很可能会远远超过这个期限”。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教授高树超(Prof Henry Gao)亦向BBC中文指出,政治异见人士会是首当其冲受影响的对象,但他提醒,由于“国家安全利益”等定义宽泛,加上执行权下放至省级政府,规定未来可能适用于更广泛的人群。
根据新规定,决定机关须向不准出境的人员提供书面理由——但涉及国安、刑事案件侦查等情况,则可以不告知。

新规禁止被列入反制清单、不可靠实体清单等的外国人入境。
高科技从业者被纳限制对象
技术安全行业人员亦被纳为限制对象。
新规指,违反出口管制或技术进出口管理、可能危害国家产业或技术安全者,可被限制出境;被列入反制清单、不可靠实体清单等的外国人亦不准入境。
此例引发外界担忧,从事半导体、AI及数据行业的从业者的出境自由将受限。
今年3月,中国AI新创公司Manus拟将以25亿美元出售予Facebook母公司Meta,触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交易,公司的执行长肖弘、首席科学家季逸超亦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改委)约谈。二人被告知审查期间不得离境。
高树超教授指出,该项规定眼前最可能针对科技及科研人员,但由于条文的措辞广泛,认为未来受影响的也可能延伸至整个产业链。
“这种不确定性,很可能削弱人才流动,增加跨国企业营运的困难,也令国际科研合作变得更加困难。”高树超说。
2025年10月1日,中国方推行面向海外科研人才的“K字签证”,如今新规却限制国内相关人士出境。不过高树超指出,从政府角度而言,两项政策反有“互补作用”:“一方面吸引全球人才,另一方面加强对本国战略性人才流动的控制。”
“至于这种组合是否能成功,则是另一回事。”高树超说,如果高技术人才认为自己未来的流动自由受限,最终反而可能削弱中国吸引及留住人才的能力。
首明文监管移民中介,接公务员申请须举报

新规首次对移民中介进行规管。
除了出入境限制,新规也首次对移民中介进行规管。
新规订明,所有收费提供出入境政策咨询、证件代办和手续办理的机构及人员,必须向移民管理机构全面备案;境外企业和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提供出入境服务。
《人民日报》刊登“司法部、公安部、国家移民局负责人”对新规定的问答,称中国于2018年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准入许可”后,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出现了机构底数不清、部分机构违法违规办理业务、损害出境入境人员合法权益等问题,影响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危害国家出境入境管理秩序”,因此须增加相关规定。
新规特别订明,中介如遇公职人员、军人委托“违规办理”外国国籍、境外永居或居留证件,中介不得办理,并须向监察机关等报告。
有主打中国客户群的加拿大移民中介公司职员向BBC中文表示,理解新规的逻辑是整顿中介乱象,但认为新规并未深入了解行业的专业度便一刀切,“海外有自己的移民(中介)监管协会,一旦触犯法规惩罚比国内更严格”。
面对外界对资料提取的担忧,这位职员指出海外移民公司对客户私隐相当严谨,称“国内机构无法达到”。
高树超形容,新规定令公务员海外流动及取得境外居留资格受到更严格审查,反映政府越发重视政治忠诚及体制内的人员管理。
虽然新规未有订明中介须向政府通报客户资料,但高树超说,当监管越趋严格,中介未来可能变得更加审慎,把“合规”放在客户利益之上。
在此情况下,他形容中介“实际上成为政府监管体系的延伸,而不再只是独立的专业顾问”。
曾被中国以间谍罪驱逐出境的前香港城市大学美籍华裔教员李少民撰文评论说:“毛时代谁能出国?当然是组织最信任的人。能出国本身就是一种特权。今天倒过来了:越是自己人,越不能让你随便走。”
目前担任美国弗吉尼亚州欧道明大学(Old Dominion University)国际商业教授的李少民在社交平台X上写道:“这说明了甚么么?不信任。不仅不信任老百姓,甚至更不信任自己的干部,不信任自己提拔的人。”

新规订明,中介如遇公职人员、军人委托违规办理外国国籍、境外永居或居留证件,中介不得办理,并须向监察机关等报告。
官方说法
在新规公布之际,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了一系列专家解读文章。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成协中解释,近年海外安全风险高度叠加,新规完善了出入境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从被动保护转型至“积极风险防范”。
他指出,新规进一步明确不准出境的情形,“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具有极强的现实必要性与迫切性”。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涉外安保学院副院长郭永良则表示,新规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透过“出境前、出境中、出境后”全过程各环节的“无缝衔接”,“形成了协同保护公民海外安全的完整闭环”。
他形容,制度赋予了政府部门“主动识别风险的权力和责任”,推动出入境工作“从传统的国门管控向跨境全周期综合治理转型”,“提升海外安全风险整体防控能力”。
自2020年开始,中国相继制定《出口管制法》、《反外国制裁法》,并修订《反间谍法》等。克罗格教授对BBC中文说:“在习近平时代,我们一再看到,一种以国家安全为核心的思维被套用到不同的政策领域,而这只是最新的一个例子。”
克罗格指出,在出入境方面,过去人们已经看到各行各业的人在出境时受到不同政治审查,而新规下,目前可见从事高科技领域的人士“可能位居名单最前端”。
但克罗格也说,规定的涵盖范围远不止于某一个领域。“它适用于所有中国公民,也适用于所有在中国生活、工作,或计划前往中国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