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0岁拆迁户告官100多次 不服法院裁定
2026-06-06 22:25:37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近日,上海维权人士宋嘉鸿收到上海三中院一份关于电信费纠纷的《行政裁定书》,法官陈瑜庭称其从2007年起共打了130起官司(其中70起行政案),数量和频次超出了正当维权的目的,并明确宋嘉鸿的行政诉讼不具有可供保护的诉讼利益。
该裁定书称,宋嘉鸿诉讼案件涉及上海市,北京市,浙江省,广东省,安徽省等,其中行政案件70余件,上海市各级法院即受理60余件,涉及的行政机关包括通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上诉人的投诉举报以及因此提起的相关行政诉讼的数量和频次,已经超出了普通消费者为正常生活消费而维权的正当目的。
宋嘉鸿:是法制还是法盲?
宋嘉鸿是黄浦区一位拆迁户,他的第一起行政官司是诉请确定拆迁协议违法,之后因为维权上访遭到当局许多不公对待和打压而延生出许多的诉讼。
2024年12月,他使用的中国移动手机突然被停机,经查是欠费未缴,因宋未收到任何包括电话或短信的通知就将其停机,几经沟通无效而提起行政诉讼。如今上海三中院法官竟以一纸电信费纠纷的行政裁定书,将宋嘉鸿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全部推翻,明确其行政诉讼不具有可供保护的诉讼利益。
对于陈瑜庭法官做出如此的裁定令宋嘉鸿相当惊讶,我的上诉状触到了上海通信管理局造假的痛处,陈瑜庭法官跳出来维护旧体系,(裁定书)字里行间,这哪里是人民法官?
宋嘉鸿对大纪元记者表示,“我第一起行政官司,诉请是确定拆迁协议违法,在黄浦区人民法院开庭,潘家祥法官道理讲不过我,就将我无理由驱逐出法庭。明明是法官违法,上级法院不查,不监督,潘还连升三级。”
“我是一个80岁老头,癌症晚期,政府为了建造市中心成都北路高架桥,拆了我家价值500万房子,仅还郊区200万(小套),还要自己再花钱再买10平米,但是政府至今赖账!大上海是法制还是法盲?”
宋嘉鸿表示,“我们依法维权打官司,其目的就是推动法制建设,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但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陈瑜庭法官借《行政裁定书》血口喷人说我的诉讼‘超出维权的正当目的’。诉讼的次数还有限定?笑话不笑话,能算2026年特别新闻吗?”
他还表示,“法院腐败了,国家也没有希望了,这不是小事情。在法官不受法律监督情况下,其裁判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冤假错案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大家再不站起来维权这个国家要彻底完蛋了!”
上海强拆户119次高院维权
上海市政府为了进行各种建设强拆大量公民房屋,制造了大量的维权访民,这些拆迁户上访一二十年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上访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也如滚雪球般的不断产生,有的访民会诉诸法律,有的屈忍了。而宋嘉鸿是少数懂得用法律工具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访民。
同样是上海拆迁户,大量的拆迁访民到高院维权至今也高达119次。
5月12日,上海杨浦区、黄浦区、浦东新区、普陀区和静安区的部分遭遇法院枉法裁判的被强制征收的居民,来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119次的维权。他们希望能引起领导层的关注,停止程序空转,切实解决司法腐败和征收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他们都和宋嘉鸿一样七八十岁了,长年顶着烈日站在上海高院外面,盼着能出现一位包青天来听听他们的呼声。然而,他们等来的是再次被接送到高院信访办,继续交材料,回家等待程序的再次‘空转’。
拆迁户“草根”在维权群发出贴文称,“从杨浦区绝大多数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可以看到,其中关于补偿标准的表述是:评估公司具有资质,程序合法。征收单位依评估价进行补偿,并无不当。这样的裁判偷换了概念。首先应当依市场价进行补偿,这是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明确的,住建部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判决始终回避评估价的市场依据,上海的法院都视而不见,这属于系统性的枉法裁判。”
拆迁户认为,强拆取得的土地产权是不确定的,在此条件下谈产权置换更是违法。按照就近安置原则来说,不论是否有老人、病人,不论有无需工作的中青年,也不管有无需要读书上学的孩子,以政府征收补偿决定的形式强制安置到远离拆迁原地50公里外,无广泛的企业单位、无医疗单位、无学校的地方,不是用“产权清晰”就可以覆盖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住的人要生存、要就医、要学习的。
草根表示,“对这样的安置地,是否符合当时居住、生活、生存,法官不去调查取证,完全不顾事实,一律驳回公民的异议,放弃了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监督的同时,连作为一个人的基本人性都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