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官派出所内性侵15岁女生被轻判 引质疑
2026-03-25 02:25:30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牙城镇派出所“教导员”李丰玲,在办公室内性侵15岁女生,一审获刑两年九个月。案情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质疑量刑过轻。
去年6月16日下午,家住牙城镇的一名15岁女生小君(化名),因殴打他人,和母亲被通知前往牙城镇派出所教导员办公室。其间,派出所教导员李丰玲让女孩母亲先行离开后,对独处在办公室的女孩实施性侵。
霞浦县法院认为,李丰玲的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可酌情从重处罚;其系利用职便实施犯罪,可酌情从重处罚;猥亵手段恶劣,可酌情从重处罚;承认指控的犯罪,愿意接受处罚,可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对其予以从重处罚。认定李丰玲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
不过女孩父亲张先生认为,法院对李丰玲的判决量刑过轻,他3月20日已向霞浦县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书,并对李丰玲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赔偿。
张先生回忆说,当时女儿和受害人都被叫到派出所问话,然后就各自回家了。随后,派出所教导员李丰玲又打电话,让他妻子带女儿去派出所。去了之后,李丰玲找借口让小君母亲先行离开,说要单独和小君聊聊,然后以“拘留”为由恐吓、胁迫小君,在其派出所办公室内实施猥亵行为。
小君回家后情绪崩溃,张先生得知女儿被猥亵后,打电话质问李丰玲,对方却极力否认。张先生随后报警,李丰玲被带走调查。警方在小君的衣服上、鞋带上以及李丰玲办公室里都检测到李的体液。在证据面前,李丰玲才承认了猥亵罪行。
张先生说,“我打死都不会想到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她妈妈也想不到,以为女儿在派出所很安全。”
据悉,事情发生后,小君受到极大打击,多次自残、离家出走。他们一家人也因此承受了很多流言蜚语,被迫关闭了店铺,回到四川老家。
他表示,李丰玲家属及涉事派出所方面至今没有对女儿表示过歉意。
这起事件经由媒体曝光后,引起舆论哗然,不少人和家属一样质疑法院量刑过轻。有网民气愤地表示:“这种知法犯法对一个未成年女孩下手:该判死刑都不为过。”“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嘛?执法!犯法!还是在派出所里!这么恶劣!2年半?”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曝光后,山东官媒海报新闻报道称,猥亵女孩警察曾被吸毒者刺伤耽误婚期,李某毕业于福建警察学院,2010年警校毕业参加公务员考试并成功考录。26岁时其在参与一次对吸毒人员的抓捕行动中被犯毒瘾的嫌犯持刀扎伤右肩胛,导致婚期推迟,等等。
这个话题冲上热搜,不少网民对官媒为警官变相辩护感到愤慨:
“作为一个官方媒体,最后这句话你想表达一个什么意思?”
“真是离谱,执法者竟成施暴者…如果这种都有人洗的话,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样的人绝对不止染指这一个孩子。”
“婚期推迟咋啦,导致他兽欲大发了?都怪毒贩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