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超3000家:中国保险业的“大行动”
2026-02-27 12:25:30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华尔街日报
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文:对自2024年以来开展的保险中介市场清虚规范提质行动,给出了最新数据。

2024-2025年,全国累计查处吊销注销保险中介集团3家,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57家;清退保险专业中介分支机构373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26家。
上述数字背后,中国保险行业的走向有了新变化。
保险中介大清理,为何关乎每个投保人?
当你在银行买一份寿险,或通过某平台咨询重疾险,背后往往有一家持牌的保险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
资事堂了解到:这类机构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职卖保险的专业中介(如保险经纪或代理公司),另一类是主业非保险但“兼职”销售的兼业代理(如4S店)。
上述两类机构代表保险公司销售产品,同时也承担客户服务职责。
据悉,近年来部分中介机构偏离正轨:有的注册后从未实际经营,沦为“空壳”;有的虚挂人力、虚构保单套取佣金;有的连基本信息系统都没有,客户资料混乱,出险时无法及时响应。
这些行为不仅扰乱市场,更可能让保单效力存疑、理赔受阻。
保险中介的“雷区”
在保险中介清退潮背后,哪些行为正被监管“零容忍”?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官网,有一篇题为《浅析保险中介机构的合规红线与治理要点》研究文章,其中梳理了近年保险中介的高频违规情形。
具体如下:
第一,无证经营或与无资质方合作;
第二,编造虚假报表、财务数据;
第三,销售环节冒用他人身份执业,或放任无证人员展业;
第四,未经许可跨省展业,比如在A省注册的中介,却向B省客户销售非豁免类保险产品;
第五,通过账外返佣、虚列费用突破“报行合一”佣金上限;
第六,内控形同虚设,从业人员、资金、反洗钱管理全面失守。
各地监管部门频频“预警”
资事堂梳理发现:各地监管部门在过去一年频频提示警惕非法保险中介的风险。
国家金管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市场出现名称中包含“保险理赔、保险咨询、保险服务”等字样机构,此类机构不具备保险中介业务资质,不能经营保险业务。
上述监管部门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前,可登录“保险中介云平台”查询机构经营资质及从业人员执业信息。
厦门监管局列出了不法保险中介机构以“代理退保”“代理理赔”“代理销售”为幌子,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具体“套路”如下:
类型1:“全额退保”陷阱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电话短信等渠道,宣称“可协助全额退保”、“不成功不收费”,诱导金融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业务。
不法分子通常收取退保金额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手续费,甚至以“定金”“保证金”名义骗取前期费用,金融消费者最终损失远超正常退保,同时失去原有保险保障,甚至可能因伪造证据被追究法律责任。
类型2:“人伤黄牛”套路
表现形式:在事故现场或医院附近主动接触受害人,以“高额赔偿”“快速理赔”为诱饵,诱导受害人委托其代理。
金融消费者不仅支付高额费用,甚至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银行卡号)被不法分子转卖用于诈骗、借贷等非法活动。
类型3:“统筹保险”骗局
表现形式:不法分子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正规商业车险”名义误导金融消费者购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
手段:以低廉价格吸引金融消费者,以“正规保险公司”“销售代理”为名收取费用。
此类业务经营者非持牌保险机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金融消费者可能面临无法获得足额赔偿的风险。
不止保险中介在“瘦身”
资事堂研究发现:当前中国保险业改革涉及两条并行但独立的销售队伍:
其一是上文提及的保险中介机构的销售人员:他们受雇于独立于保险公司的第三方机构,如保险经纪公司或专业代理公司,专职从事保险产品的销售与服务。
其二是保险公司代理人(常被称为“营销员”):指与人身险公司直接签约、代表公司销售产品的个人,属于保险公司管理体系。
两者身份不同、归属不同、监管规则也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力清理“空壳”中介机构的同时,保险公司自身的代理人队伍也经历了深度调整。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参与撰写的《2025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生态白皮书》显示:截至2024年底,人身险公司登记在册的代理人(即营销员)人数为264万人。
这类人员主要销售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以“人的寿命和健康”为保障对象的产品。
这一数字虽较2019年峰值时期的912万人大幅减少逾七成,但相较于2023年末的281万人,降幅已明显收窄。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营销员人数大幅精简,但行业整体发展质量在提升。2024年,中国保险深度达到4.2%(即保费占GDP比重),高于2023年的4.07%;保险密度(人均保费)则由3635元增至4046元。
这表明,在代理人数量大幅精简的同时,全国保费收入仍在增长,反映出当前保险公司代理人队伍更加精干专业,客户投保意愿也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