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夫妻月入1.2万负债1.2亿 申请破产
2025-05-10 21:25:40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深圳一对退休夫妻每月的退休金合计收入为1.2万(人民币,下同),而负债却达到了1.2亿,日前申请破产。该消息登上了5月11日热搜。
据中国《广州日报》等多家媒体5月10日报道,深圳市中级法院近日发布了一起破产清算申请公告。公告显示,63岁男子刘某和62岁的牛某为夫妻,两人均申报目前是退休状态,其中,妻子牛某申报每月收入6528.47元;名下登记有深圳市外房产2套,估价合计440万元;银行存款余额22,096.2元。刘某每月收入6221.94元;名下登记有深圳市外商铺4套,估价合计50万元;名下登记有车辆1台,估价16,000元;银行存款余额42,811.65元。牛某申报的负债约54,088,034.87元,刘某申报的负债约72,798,097.25元,夫妻共同债务合计约126,886,132.12元。
公告同时显示,牛某、刘某申请个人破产清算为两案,两个案件虽然合并公告,但使用不同的案号,深圳市中级法院于 2025年4月8日立案审查。
但公告并没有透露二人负债的原因。

深圳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就此事对上游新闻表示:“目前该案尚处于个人破产申请审查公告阶段。”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工作人员则表示:“法院在网上发的个人申请审查公告,而非申请受理公告。申请审查公告的目的是广泛征集知情人的反馈,并审查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
另据《新京报》5月10日报道,深圳市中级法院发布的另一则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显示,申请人周某,女性,37岁,每月工资收入为4784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1,592.27元,但其申报的债务总额高达2544万余元,远超其可承受范围。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表示: “目前该案尚处于个人破产申请审查公告阶段。”
该消息发布后,个人破产申请最终能否被法院受理引人关注。
观察者网5月11日引述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杨江苏律师的分析说,个人破产是一个复杂的程序,如何才能达到受理条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但有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在深圳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破产申请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申报其个人真实的财产状况。
所谓个人破产就是当一个人资不抵债时,由法院决定是否豁免其大部分债务。
至于破产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红网3月11日引述深圳破产法庭工作人士的分析说,不予受理个人破产清算申请的原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债务人不符合“丧失清偿债务能力且清偿能力难以恢复”的条件。第二,债务人对负债原因及经过等基本事实不能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第三,债务人主要债务或因奢侈消费、不当处分财产权益或者不当减少财产价值等行为,或因利用杠杆从事与自己偿付能力不匹配的投资活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形所导致。第四,债务人存在妨碍破产程序的行为、不执行个人破产重整计划、在执行程序中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裁定免除未清偿债务未超过八年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