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民宅火灾背后:房东与租客的驱逐攻防
2026-03-17 22:25:36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本周一(3月16日),法拉盛大学点Avery大道132-05号突发致命火灾,而公开法庭纪录显示,这栋住宅正卷入一场驱逐与违规争议,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根据王后区民事法庭文件,该物业的房东叶姓华人于2025年10月7日提出驱逐诉讼,指称一楼住户为“未签约、未经许可的占用者”,否认双方存在房东与租客关系,并要求法院发出驱逐令、收回房屋占有权,同时追讨使用及占用费与律师费。
房东主张,该物业单位数少于六个、且曾于1974年空置,因此不受租金稳定法规范,也无需提供“正当理由驱逐通知”。他并声称该处不是多户住宅,也没有义务进行多户住宅登记。案件原订2025年11月开庭,其后多次延期。
租客反击:我们有正式租约
华人租客B.H.于2026年1月透过为低收入社群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提交答辩,全面反驳房东说法,指出自2021年起即持有正式租约,并非非法占用者。
B.H.称,叶姓房东早在2006年就授权谭(Tan)姓二房东全权处理房地产事务,而二房东自2021年至2024年每年都向租客提供一年期租约,最后一份租约在2025年6月到期。
换句话说:租客自2021年起就是正式租客,不是房东口中的“非法占用者”。B.H.认为,房东寄出的终止通知没有提供“良好理由驱逐法通知”,错误声称租客不是租客,通知期限不足,因此整份通知无效,驱逐程序不能成立。
租客亦指控房东滥用法律,刻意以“John Doe”掩盖已知租客身份,他们住了四年,有正式租约,二房东多年来都与他们联系,因此房东不可能“不知道租客是谁”,这种做法构成滥用法律程序。
B.H.还指出,该处至少有二楼6个单位,三楼6个单位,地下室至少1个住户,外加一楼租客,总计至少14个单位,远超过房东声称的“两家庭住宅”。依照法律:只要建筑物有六个以上住宅单位,就受租金稳定法保护,即使部分单位是非法改建。
因此租客主张:他们是租金稳定租户,房东不能随意驱逐,房东必须提供合法理由与完整程序。
此外,B.H.指出该楼宇的使用证明(1964年核发)与实际使用不符,房东未取得合法认证,因此房东无权向租客收取租金,他要求法院驳回整个驱逐案并确认其租金稳定租户地位。
* 法院核发驱逐令、执行暂缓至10月
案件在2026年1月底开庭后,双方同意延期并展开协商。经过多轮讨论,叶姓房东与租客B.H.于2月25日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内容,B.H.同意放弃对驱逐程序的所有抗辩并于2026年9月30日前搬离,之后不再返回或主张任何占有权。
协议同时规定,房东可立即取得占有判决并签发驱逐令,但执行将暂缓至搬迁期限届满,最早的驱逐日期为10月1日。作为租客承诺按期搬离的交换,房东同意有条件地放弃截至2026年2月28日的所有租金欠款及搬迁前的使用占用费,但若租客未能如期搬离,所有欠款将恢复追讨,驱逐令也将立即生效。3月12日法院正式作出占有判决,裁定房东胜诉并签发驱逐令,执行时间依协议暂缓至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