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判决:省社保停发老人养老金违法
2026-03-10 15:25:32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辽宁省斑级法院2026年3月2日判决:省社保中心停发盘锦市崔中新、齐国新两位老人基本养老金违法,要求十日内返还被扣发的养老金,并撤销了初、中两级法院此前的行政判决。
目前省社保中心已经返还了老人被扣发的基本养老金。
崔中新现年89岁、妻子齐国新现年84岁,两人分别在辽河油田钻一教育科、辽油钻一医院退休。退休后,崔中新被检查出“糜烂性萎缩胃炎”,即胃癌的前兆。1996年,一位学生的家长是退休的市长,送给崔中新一本《转法轮》(法轮功的主要著作)。他用13个小时读完了书,之后身体恢复了健康,骑车、上高楼都不累。做大夫的妻子本不相信气功能治病,但见证了法轮功的神奇,1997年也走入了修炼,不久她的肝炎、肾炎也好了。
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夫妻俩上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于2000年10月1日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养老金被扣。2005年8月,妻子再遭绑架,被非法劳教两年,又被扣发养老金两年。
2012年4月17日清晨,正值他们在老家台安县亲戚家小住时,突然被县公安警察带走并被非法审讯半天。妻子被取保候审,崔中新被劫入台安看守所,之后他们遭冤判3年。齐国新在沈阳女子监狱被迫做奴工,眼睛几乎失明,出狱时只能看到一点光。
时年75岁的崔中新被关进锦州监狱。回家时得知,孩子们到处托人把他弄出来,被骗了一些钱,三年的养老金被花光,欠的债一年后还清。
2020年8月末,两人接到退休办的电话通知,说9月份开始扣发他们的养老金。两人震惊不已,去问社保局,回答说,根据辽政发﹝2001﹞24号文件执行的。如果他们补缴三年(监禁期)发放的共27万元的养老金,可照常得到养老金;还说,如果两人的养老金都被扣了,他们无法生活,所以让他们先付些钱,每月给他们点“生活费”。
夫妻俩决定不要所谓“生活费”,要去上访、提起诉讼,讨回养老金。他们写信给中央人社部部长、养老司司长、省信访办、省社保厅厅长、省社保局局长等等。人社部来信让他们去基层社保办协商。
因奔走求助无果,他们提起诉讼。辽河法院让他们四次修改诉状,终以民事诉讼立案,但庭审后驳回诉讼,让他们上诉到中级法院。中院撤销一审裁定,让一审重审。
因辽宁省统筹的部分养老金是被省社保扣发的,崔中新夫妇于是到沈阳铁路运输法院起诉省社保服务中心,立案半年后被驳回。
两人不服,向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最后辽宁省检察院受理,还向辽宁省斑级法院提出抗诉,高院裁定由本院提审。
2026年1月16日早9点,高院开庭,省检察院两名检察官出庭支持抗诉。对被申诉方诉讼答辩状提出的四项内容,崔中新夫妇委托的代理人当庭逐条反驳。
庭审结束前,89岁的崔中新发言,讲述四年间经过九场庭审,因请不起律师,在多方帮助下完成诉讼,一审、二审、再审均败诉。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在监督过程中,认为省社保服务中心无权扣发养老金,并违反法律程序,决定提起抗诉,经省检察院批复并向省斑级法院提出抗诉。
一个多月后,3月2日高院做出判决:撤销初、中两级法院行政判决;省社保服务中心停发申诉人基本养老金违法;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申诉人被扣发的养老金;驳回申诉人其它诉讼请求。高院还要求,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省社保服务中心返还申诉人扣发的养老金。
辽宁高院的判决表明,社保局扣发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是完全违法的。
剥夺养老金 中共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
旅美人士、前大陆人权律师吴绍平曾向大纪元表示,“在法律上没有说可以没收人的养老金的,根本没有这个规定,也就是说没有法律依据。那么剥夺养老金就是对人的一种制裁,就等于剥夺人的生存权。”
根据《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退休职工享受养老金,以及在服刑期间照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无需退还。社保局无权做出相反的规定。
明慧网表示,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人,造福于家庭与社会,他们的所为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应该受到表彰的。“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关押。他们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然而大量法轮功学员26年来被非法抓捕、判刑,其中不少老年学员出狱后被扣发养老金以及被勒令补缴冤狱期间所发放的养老金,给这些学员及其家属带来很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给他们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他们中有的因投诉养老金被剥夺而遭迫害,有的因经济窘困而悲苦离世,有的遭冤狱迫害十多年后被截断经济来源,有的失去任何正常生活来源不得不靠捡垃圾维生,等等等等。在此列举数例。
讨还养老金 四川会理市老太太被非法判刑入狱
四川会理市法轮功学员张正友,于2012年被会理县国保队非法劳教一年半(所外执行),当时他的养老金没被扣发。2020年6月,他那一年半的养老金被扣回。他和老伴蒋德媛到相关部门讨要被扣发的养老金无果。
此后,蒋德媛先后向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寄出了投诉、控告相关人员的法律文书。
2021年年底,四川会理市法院对蒋德媛非法判刑1年3个月,并劫持她入狱。
被剥夺养老金 七旬老人在贫病中离世
2001年9月初,吉林省延吉市朝鲜族法轮功学员金德俊因传播法轮功真相遭绑架;2002年7月,被非法判刑9年,关进吉林监狱。
期间他妻子在压力下与他离婚。他出狱后无依无靠,没有住处。社保局要他补缴监禁期间发放的养老金,否则扣发养老金。
自2020年他被扣发养老金。社保局要他去办低保。可他拿低保连低廉的房租也付不起,吃、穿就更没有着落。
2023年春天,金德俊在熬过了最后一个寒冬后,凄然离世。
养老金被剥夺近10年 退休工程师被迫捡破烂维生
辽宁省锦州市退休工程师、法轮功学员武秀兰2002年退休,按规定领取养老金。她无儿无女,只靠养老金维生。
2015年5月,她因信仰“真、善、忍”遭冤判2年。
2016年,锦州市人社局突然停发了她的养老金。她多次上访、追讨无果。
2019年,她再次遭绑架,被冤判3年。2022年出狱后,她继续追讨养老金,依然无用。
2025年3月18日,她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拒绝立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武秀兰只得靠捡破烂维持生活。
违反法院判决 社保局勒索退休女教师养老金
2019年11月,辽宁省哀顺市退休女教师徐玉芝向人们讲法轮功真相时遭绑架,被非法判刑1年。
在其冤狱期间和出狱后半年内她一直得到退休金,共计74,630.06元,但于2021年6月社保局管理部门要求她退还这笔钱。
社保局还对徐玉芝提起民事诉讼,2022年4月7日,抚顺市顺城区法院判徐玉芝败诉。她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驳回了社保中心的诉讼。
尽管她二审胜诉,社保局仍继续要求她退还养老金。相关人员还说,“我们也没有办法,知道这种要求不合法,还得这么做。”
以上的几例只是众多法轮功学员被剥夺养老金、遭受经济迫害的一个缩影。
原大陆维权律师祝圣武曾向大纪元表示,中共剥夺法轮功学员养老金的行为“绝对是违法的”。法轮功学员是无罪的。“在任何一个法轮功学员被判刑的判决书上,你都找不到有写明的法律依据。它(中共)就是一派胡言,没有法律依据。”
(案例源自明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