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院就邮寄选票宽限日辩论 大法官各陈己见
2026-03-29 20:25:38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大纪元
最高法院于上周一(23日)听取口头辩论,以裁定密西西比州(简称密州)一项法律是否与联邦法律相冲突。大法官们纷纷提出质询,多数倾向于支持在选举日投票,首席大法官小约翰·罗伯茨(John Roberts Jr.)很少插话,三位自由派女法官认同在选举日后给邮寄选票留出宽限期。

高院预计在6月下旬或7月初就“选举日后收到的邮寄选票”——沃森诉共和党全国委员会案(Watson v. Republican National Committee,简称RNC)作出裁决,或影响各州在11月的选举。
上诉到高院
2020年COVID疫情后,许多州使用了邮寄选票,并允许在“选举日”(Election Day)之后接收盖有当天邮戳的选票。密西西比州也通过了相关争议性法案,允许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结束后最多五天内处理邮寄选票,前提是邮戳日期不迟于选举日。盅恬卿沃森(Michael Watson)主张,选票在选民提交时即被视为“投票”。
2024年1月,密州选民、县选举官员、密州共和党与RNC联合起诉,指出州法与联邦的“选举日”规定相抵触。国会在1845年确定,每年11月第一个星期一之后的星期二为“选举日”。
当年7月,联邦地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各项主张。到10月,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合议庭三位法官裁定,所有选票必须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送达。随后,上诉法院驳回了州政府的重审要求。2025年6月,州政府上诉最高法院,高院在11月同意审理此案。
宽限日可能改变选举结果
密州副总检察长斯图尔特(Scott Stewart)上周一在高院陈述,各州在选举事务上拥有广泛的自主权,州法与联邦法是一致的,选民是在选举日当天投票作出的决定。
大法官戈萨奇(Neil M. Gorsuch)说:“在您的书面陈述中,选票需交给负责选举的官员,但您又称,实际上选票只需交给‘普通承运商’(common carrier),这明显存在逻辑矛盾。”他还提出假设,比如选民把选票交给联邦快递(FedEx),选举日后选民得知某候选人被曝出丑闻,他打电话要求收回选票,快递公司通常会照办,而这会改变选举结果。
斯图尔特辩称,不会发生那样的事,州法不允许选民撤回选票。戈萨奇指出,该州法律没有这样规定。
大法官杰克逊(Ketanji Brown Jackson)反驳说,本案所涉议题既非关于选票撤回,亦非关于沿袭过往的选举惯例。
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提出,国会在2022年通过的《选举计票改革法案》(Electoral Count Reform Act)中,明确说了投票期(period of voting),暗示选举日并非只有一天。
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指出,如今美国已经不再有选举日,而是变成了选举月甚至数个选举月,那么“各州可以在选举日后多长时间内清点选票?”他指出:“如果在投票站关闭后接受大量迟到的选票,足以扭转选情,那么公众对选举结果的信心将受到严重打击。”
“确认投票”之辩
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质疑,如果我把选票交给邻居,是否算是作出了“选择”?斯图尔特说:“(交给邻居)确实是一种选择,但并非是被正式认可的最终选择。”
托马斯接着问:“那么我何时才能知道某项选择已成为最终选择?”选票本身已经是正式的州级程序,难道还不够吗?
斯图尔特说:“只有当选民将选票交出,并通过邮寄正式交给州级选举官员时,在这种公开知晓的状态下才会被认可。”
大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追问,将选票投给邮局或普通承运商,与交给亲属或交给邻居代投,二者之间是否存在本质区别?他们都不是政府官员。
海外选民或军人投票
大法官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向RNC的代理律师克莱门特(Paul Clement)提问,海外居民和军人缺席投票(在选举日之后收到选票)是否非法?
克莱门特说,《联邦军人及海外选民缺席投票法》(UOCAVA)不仅适用于联邦大选,还适用于州的初选、终选和特别选举;而“选举日”法规仅限联邦大选,选票必须在选举日当天或之前送达。
索托马约尔打断他说:“照此推论,我们本该拥有一位不同的总统。”她指的是2000年总统选举中的“布什诉戈尔案”(Bush v. Gore),佛州清点了选举日后来自海外的选票,使得小布什当选。
克莱门特批评索托马约尔“是典型的红鲱鱼”,即以误导转移视线。他说,《缺席投票法》要求提前45天寄出选票,佛盅檀予遵守,法官不得不颁发“同意令”作为补救。
对后续选举的影响
大法官卡瓦诺(Brett Kavanaugh)问克莱门特,如果高院最终支持你们的诉求,并且在6月份(进入休庭期前)公布判决结果,各州是否能在11月选举前完成对裁决的落实?
克莱门特表示,海外居民和军人的联邦大选选票需在选举日前45天、即最晚9月中旬寄出,时间绰绰有余。
“重要契机”
“司法观察”(Judicial Watch)组织提交了法庭文件,认为国会在制定法规时,“选举”一词涵盖了投票全过程,包括官员收到选票的环节。该组织指出,清点选举日后送达的选票,不仅为舞弊制造可乘之机,更侵蚀公众对选举制度的信任。
“本案的核心在于:联邦选举法能否真正按照其文本原意得到贯彻实施。国会确立了单一且统一的全国选举日,各州绝不能通过擅自延长选票接收截止日来架空联邦指令。”主席菲顿(Tom Fitton)说,“最高法院现面临至关重要的契机——重新确立一套清晰且统一的全国性选举标准。”
目前在加州,盖了“选举日”当天邮戳的选票被允许“迟到”7日到达选举中心。在即将到来的6月2日初选中,5月4日开始邮寄选票,6月2日晚8:00截止现场投票,而邮寄选票可最迟在6月9日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