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刘艳,女,1987年出生!
2024-09-04 21:37:46 · chineseheadlinenews.com · 来源: 皮蛋话题
悬赏公告!刘艳,女,1987年出生!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深度解读
在法治社会的坚实基石上,每一份法律文书的执行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近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旨在通过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加速案件执行进程,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
案件背景与被执行人信息
本案涉及申请执行人刘六与被执行人王磊、刘艳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王磊,一位1978年出生的汉族男性,居住于东胜区百家园小区,而刘艳,则是1987年出生的汉族女性,居住在东胜区天骄北苑。两人因未能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成为了本次悬赏公告的焦点。公告中详细列出了两人的身份信息及住址,为公众提供了明确的查找方向。
悬赏内容与激励机制
为了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行踪信息,东胜区人民法院特别设立了悬赏奖励机制。对于提供有效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并成功协助执行的,申请人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给予奖励。这一比例的设置,既体现了对举报人贡献的认可,也确保了奖励的吸引力。同时,对于提供被执行人可靠行踪、下落或藏身地点等信息,并成功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人将直接奖励悬赏金1000元。这一举措无疑将极大地激发公众参与的热情,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大社会监督网。
举报规则与保密承诺
公告明确了举报规则,确保悬赏机制的公平、公正。对于同一线索的举报,悬赏金将优先授予先举报者;若联名举报,则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悬赏金并自行分配。此外,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以消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鼓励更多人勇于站出来,为正义发声。
案件未履行标的与悬赏期限
本案未履行的标的额高达3607286.47元及相应利息,数额巨大,凸显了执行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悬赏期限设定为一年,自2024年8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为公众提供了充足的时间来搜集线索并举报。
嵩明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概览
与此同时,嵩明县人民法院也针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发布了悬赏公告。被执行人龙永其,作为四川省叙永县的一名自由职业者,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悬赏执行。该公告同样强调了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案件执行进程。
执行悬赏公告的发布,是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式、拓宽执行渠道的重要举措。它不仅能够有效缓解执行难问题,提高执行效率,还能够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我们期待通过这一机制,能够早日实现案件的顺利执行,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为构建诚信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